美人有所思 第15节
作者:
温凉盏 更新:2023-04-15 12:37 字数:4783
半晌之后,甄珠点点头:“好。”
方朝清脸上便露出欣慰的笑,如释重负般:“那便这样吧,你以后只专心作画,其余的我和——”他看了眼阿朗,“我和这小兄弟沟通。你若有什么事什么话,便写信让小兄弟给我捎来。”
甄珠点头。
一旁的阿朗抱着装着画的匣子,睁着漆黑的眼睛,没说话。
说过正事,几人出了内室。
甄珠却没急着走。
“方老板,咱们合作这么久,在你这儿买书有没有折扣啊?”她拉着阿朗站到书架旁,狡黠地对方朝清道,笑地像只狐狸。
方朝清笑:“随便挑,不收你的钱。”
甄珠笑眼弯弯:“不收钱可不行,那你可就亏死了。”
说罢,便拉着阿朗在书架上选书,不一会儿后便选了一堆书,一股脑儿都堆到了柜台上,猛一看足足有几十本,此外她又拿了一堆上好的纸和颜料,直把柜台堆地满满当当。
书纸颜料都是不便宜的东西,这些起码也要几十两银子,所以甄珠不要他送。
方朝清明白了她意思,笑笑也不再执意说不收钱,只是翻了翻那些书。
几十本书里,有几本是给孩童启蒙识字的,有四书五经,还有一些字帖,除此外便是各种游记小说等杂书。
启蒙书四书五经显然是给阿朗的,杂书应该是她自己打发时间。
“这字帖——你要临摹练字?”他问道。
甄珠摇摇头,又点点头:“给阿朗买的,不过——我也可以用吧,你不是要我练字吗?”
方朝清摇头:“你要练字的话,这些给蒙童练字的字帖便不适合了。”说罢,转身去了内室,回来时手里拿了好些字帖,“你的字基础已具,但风骨未成,接下来应该临摹大家之作,领会融合后再思贯通创新,这些都是我收藏的字帖,你先选一些临着。”
甄珠好奇地翻了,见有些字帖很熟悉,比如颜贴柳贴之类的大家之作,还有一些不熟悉的,应该是这个时空特有的。
翻到最后一本,她眼前忽然一亮。
这字帖她从未见过,但见笔画瘦劲,结体舒张,用笔潇洒肆意,虽不如颜柳等大家老道熟稔,却有股遮不住的肆意少年气透纸而出,叫人看了便觉得生机勃勃,畅快难言,非是草书,却颇有狂草风范,灵性逼人。
最重要的,是很对甄珠的胃口。
她翻回扉页,想看是哪位大家,却发现扉页上只写了帖名“登临贴”三字,并无书者姓名。
她扬起字帖,好奇地问:“这是哪位名家所书?怎么没名字?”
方朝清脸色有些古怪:“你……怎么选了这本?”
甄珠瞪眼:“我喜欢呀!”
方朝清失笑,摇了摇头,低声道:“这是我的。”
“嗯?”甄珠以为没听清。
方朝清微笑,微微提高声音:“这是我往日所书旧贴。”
第19章 轿子
甄珠的第一反应,就是方朝清唬她。
两人合作许久,还一起签订了协议,她是亲眼见过方朝清写字的,她记得清楚,方朝清的字,也就称得上个工整而已,而且规规矩矩没一点锋芒,倒是挺符合他平日的作风。
而这登临贴,内容写的登山临水之感,文意开阔,笔意更是肆意,飞扬跳脱又灵性十足,不说比肩王张颜柳,却也足以在书法史上留下一笔,再打磨打磨,极有可能便成一代大家。
两者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甄珠是这样想的,脸上便露出了不信的神色。
方朝清自然看出她的不信,却不以为意,只笑道:“不骗你,这真是我的字。大约十七岁时吧,那年我遍览五岳,自以为窥得世间高峰,年少轻狂,一时意气,便写下这《登临贴》,还妄想借此贴与古往今来诸位大家试比高。”
他摇头笑笑:“或许……老天也见不得我这般狂妄吧。后来,遭遇了些事,我手腕受伤,荒废数年,如今的字,如你所见——已经不堪入目了。”
甄珠愣住了。
他笑着,一脸的云淡风轻,可如果他所说的是真,又怎么会真的云淡风轻?
她低头,又看了看手中的《登临贴》,飞扬肆意的笔墨淋漓如山水,带了十二分的少年意气,看着这字,一个轻狂少年人的形象便似乎透纸而出,这样的灵性,是数年的刻苦,更是天赋。
然而如今,这一切都没了。
他的手,再也写不出这样好的字了。
甄珠不由看向他手腕,那被衣袖掩盖的地方,外表看不出什么,然而……她忽然眼眶一酸,飞快地低下了头。
“没什么,都过去了。”
头顶有声音轻轻地道,她抬头,就见方朝清安抚地对她笑,笑容温暖。
从那以后,甄珠便不再去悦心堂,只阿朗每月去一次,每次都带着那只木匣子,匣子里放着她新画的图。当然,甄珠每次都记得上好锁,不然万一被阿朗知道匣子里是什么画,她的脸啊,要放到哪里。
没有俗事缠身,甄珠只专心练字画画,每日练一个时辰的字,接下来的时间便是在洛城城内或周边游逛写生,她画春宫,画山水,乐此不疲地寻找新颜料,自己调色,偶有小惊喜。
如此几个月下来,字和画的进步都斐然,方朝清送来的信里,头一次夸奖了她。
两人通过阿朗的匣子通信,但往常都是只说公事,半点闲话不提,像这样的夸奖,都算得上例外了。
甄珠自认俗人,俗人自然喜欢被夸奖,于是她劲头更足了,对画春宫也更上心,原本画春宫还多半是为钱财,随着方朝清的运作,如今“风月庵主人”的春宫画作价格节节升高,甄珠和阿朗两人又没什么大花销,不断增长的钱对她来说便没了意义。
有钱便有了闲兴,她专门去洛城城里城外的几个有名景点取景,将景色入春宫,简直把春宫当成艺术品一样来画。
这样一来,虽然画地慢了,但结果却更好。阿朗每月从悦心堂带回的银子更多了,甚至现银已经拿不动,只能换成银票,某日甄珠心血来潮,把堆到床底的银子银票全扒拉出来,趴床上数半天,赫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富婆。
几千两啊,下半辈子什么都不干混吃等死都足够了。
不过,人生嘛,还是需要有点儿追求的。
把银子重新扔回床底下,甄珠的日子依旧没什么变化,只是因为不缺钱了,画画更随性,春宫便画地少了,上月更是只画了两幅,而按之前方朝清信里所说,如今她的画已经完全供不应求,甚至有外地的人专程到洛城求画,便是一月几十幅,也完全不愁销路。
但见她只交了两幅图上来,他却也没催她趁机多画,只说这样反而更符合风月庵主人清高随性的设定,让她随意就好。
但甄珠心里清楚,若真的供不应求到这种地步,自然是多画赚更多,要知道穿越前有段时间,她参加展览的作品刚获奖,风头正盛的时候,代理她画作的画廊甚至恨不得把她关在屋子里不吃不喝只画画,好趁着市场正热大赚一笔,因为谁也不知道市场风向什么时候变,这是商人本性。
所以方朝清能这样说,她反而领他的情,小小羞愧一下后,便决定再勤快一些。
正好之前把洛城八景中的六景都入了画,唯独剩下一个马寺钟声,一个邙山远眺,她虽不信佛,却也无意故意辱佛,因此马寺钟是不会画了,邙山远眺则是因山在城外,所以一直没去,下定决心要勤快后,她便收拾了各色吃喝和画具,租了一辆马车,跟阿朗一起去了邙山,写生玩乐两不误。
时间过去将近一年,如今的阿朗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孩子模样了。
他已经比她高出半头,身形也不再瘦骨伶仃,虽然不胖,但日日练武,骨架上便贴了薄薄一层肌肉,比普通白斩鸡少年身材结实匀称许多,加上脸上一道凶恶的疤痕,腰间配上甄珠给他买的刀,做个护卫也是挺唬人的了。
甄珠的容貌太招人,虽然外出时都做了遮掩,但也难保不出意外,所以之前她外出都很谨慎,多半还是在城内游逛,如邙山那般位于城外数里,又山高林密,游人散落的地方,她是绝对不去的。
但自从上次在洛水岸边散步,两个登徒子上来纠缠,结果阿朗徒手便将两人揍地哭爹喊娘后,甄珠顿时底气足了。
她家养的小狼狗,终于能咬人了嘿。
出了城门,驱车向北,不过半个时辰便到了邙山脚下。
邙山位于洛城城北,因此也被叫做北邙,列峰如屏,苍山如翠,站在最高的翠云峰上,可见伊水、洛水两川如翠带交汇,日暮时,还可眺见洛城内万家灯火星星点点,极目望去,忧愁顿消。
甄珠跟阿朗早早地便到了山脚,上午爬了翠云峰顶,站在峰顶之上,甄珠写生,阿朗便在一旁练武,待日光明亮,峰顶有了别的游人,两人便相携着下山,正与上山的游人相向而行。
不过如今的旅游业可不像后世那样发达,邙山景色虽美,每日也没多少人上山,多数还是山野樵夫或是洛城居民,下山的路走了半程,也不过碰到七八人而已,有时很长一段路都只有甄珠和阿朗两人。
又这样安静地走了一段下山路,到了半程,一片石壁出现在眼前,还没转过石壁,就听到一道凶神恶煞的声音,在寂静的山间显得特别突兀。
“废物!都干什么吃的?方才还牛皮吹地震天响,这会儿就怂了?连个轿子都抬不动!都给我起来!起来!”
甄珠往前走了两步,隔着转角处的山花杂树,就看到石壁后一片较为宽阔的空地上,一顶镶金嵌玉的轿子静静矗立着,轿子边上几个壮汉东倒西歪地喘气儿,还有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男子,正一脸凶恶地咒骂那些倒在地上的男人。
那轿子并不是一般女子乘坐的小巧软轿,而是颇为宽大,底架是看着便沉甸甸的黄花梨木,分量委实不轻。但看那轿子,红缎做帷,金线银砂做的绸缎裹身,甚至轿顶还镶着白玉,明晃晃金灿灿地简直刺人眼睛,显然轿主人极其有钱。
地上几个壮汉一脸沮丧,当头的一个跟那中年男人讨饶:“大爷,这……您之前没说是这样的轿子啊,这轿子可顶一般的软轿三个啊,更、更别说……”
“呸!”那中年男人狠狠一口啐在壮汉脸上,伸脚便踹了过去。
壮汉不敢反抗,一脚被踢得滚了几圈,身上沾满树叶碎石,形容很是狼狈。
“没想到?拿银子时怎么没想到?我可不管那么多,你们拿了钱,今儿就得给我把轿子抬上去,爬着抬也得给我抬上去!”中年人一脸讥讽,顺脚又在旁边一个男人身上踹了几脚,半点不把人当人看的样子,说罢便吆喝着众壮汉起来重新抬轿子。
但那几个壮汉显然没了力气,一个个喘着粗气,趴在地上任由中年人怎么吆喝都动不了。
甄珠看着那轿子,再想想上来的山路,不由心里啧啧。
原来在这古代便有靠出卖苦力,抬有钱人上山的人力夫了。
后世但凡开发度高些的爬山景点,总少不了抬滑竿的人力夫。两根粗竹子做的滑竿,上面只坐一个人,两个人力夫一前一后抬着,吆喝着整齐的号子一步步抬上山,每一步都伴随着汗水滚滚落下,纯粹的苦力活,叫人看着不忍。
甄珠倒看得开,她不是时时悲天悯人,处处散发爱心的小清新,并不觉得坐滑竿的人丑恶,也不觉得人力夫可怜,不过是各取所需,公平交易罢了。
但是,眼前这情况还是有些不同的。
那轿子看着起码几百斤重,比滑竿重得多地多,而且这时候的山路几乎是野生状态,比后世开发好的山路难行太多,因此哪怕抬轿的有好几个壮汉,这样抬到半山腰,体力肯定已经不支了,再要让人爬起来继续抬,未免强人所难。
第20章 纨绔
或许是真的太累,无论那中年男人如何吆喝,几个壮汉一直趴在地上不起来,中年男人又急又气,一脸通红地到了轿子前,低声说了些什么。
半晌,轿子里有了动静,轿帘被一只白嫩嫩的手掀开,随即出来个身着红衣的美貌丫鬟,接着又出来个青衣的俊俏小厮,两人一人一边,拉开轿帘。
一只靴子懒洋洋地迈出来,黑底缎面,用金线绣着蟠螭纹,卷云式鞋缦高耸卷曲如鹰喙,靴子上是艳丽到几乎刺目的锦衣,锦衣上压着玉佩璎珞,再往头上看,白玉冠上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珍珠雪白浑圆。
被这一堆珠玉锦衣包裹着的人,是个唇红齿白的年轻公子。
他嘴角翘起,下巴微抬,虽唇红齿白模样可爱,却一脸的厌恶嫌弃,对那中年人道:“这点子事儿都做不好,真是不该带你来,废物一个。”
一副纨绔模样。
中年人噗通一下跪倒,哭天抹泪地叫屈。那纨绔公子不理他,只走到那几个壮汉身前,一脚踢在领头的人身上,“还没死就爬起来!”
那壮汉趴着,有气无力地求饶:“公子行行好,让咱们歇会儿罢,实在没力气了。”
那公子挑眉:“真没力气?”
壮汉连忙点头。
“好,那我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休息一刻钟,一刻钟之后继续抬小爷上山,再敢腿软,嗑着碰着小爷一下,就自个儿从山腰上跳下去,摔不死就饶了你们狗命。”那公子笑地妖娆,嘴巴却毒地狠。
几个壮汉面面相觑,领头的一咬牙:“那第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