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作者:
梦若云 更新:2024-12-14 16:17 字数:1978
宋鸿禧还是不解,气急道:“盟主,你莫不是失心疯了,在说什么混账话?我们如此信任你,你便是这样对待我们的?你把大伙儿强拘在留身谷,究竟想做什么?!”
李不屈没有说话,但他身边的另一个替他开口了。
“宋公子,何必如此生气?我等不过是想要几位的一句承诺罢了。李盟主所做一切,皆是为了天下苍生,实在是一等一的大好事,合该鼓励才是。”
这声音低哑柔和,男女莫辨,像一阵清风吹过山间,令人心旷神怡。
说话的是一个眉目清秀至极的男人,面孔年轻,肌肤细腻光滑,白皙而柔软的皮肉贴合骨骼,含笑的唇角带着温柔之意,一双春水般的眸子流淌着浅浅流光。
宋鸿禧一怔之后便是大惊,他压根没有注意到,李不屈的身边居然还有这样的一个人。
对方是何时来的?又是什么时候开口的?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此等武功,绝不比李不屈低,如此绝世高手,竟然一直站在李不屈的身边?
宋鸿禧的喉头哽住了:“承诺?什么意思?你又是什么人?”
第70章
那清秀的男人微微一笑, 唇角泛起的笑意,也仿佛一阵沁人心脾的暖风,叫人见了, 心中升不起半点抵触厌烦之心:
“是咱家没有说清楚——在座各位,交出自家门派最重要的武功秘籍,向天子之剑承诺, 日后定会跟从朝廷,写下血书, 按下指印,绝不做多余之事,日后对朝廷俯首称臣, 便什么都不必害怕。”
“咱家”?眼前的男人,居然是一个太监?!
众人哗然, 看着清秀的男人从腰间取下一把简素而朴实的长剑,剑收在鞘里,周身雕琢着一条盘绕的巨龙,鳞爪清晰可见,脚踩祥云,栩栩如生, 正是天子剑。
据说,若有人手持此剑,可以先斩后奏,旁人若是见了它,便等同于见到天子。
“瞧咱家看见诸位江湖豪杰, 欣喜得都忘了自我介绍——我姓刘, 诸位叫我刘公公便是,咱家一直跟着秦王殿下, 不怎么出来见人。”
刘公公笑吟吟道,“还望大伙儿给秦王殿下一个面子,好好地签字画押,不要起什么争端,毕竟在座各位哪一个丢了性命,都是大大的坏事呀。”
秦王!又是一个令人震撼的称谓!
宋鸿禧咬紧牙关,怒道:“签字画押?朝廷何时这般仁善了?怎么不发挥先前对朝国的威风,直接打上门去,不服者死,竟然还这般惺惺作态,不觉得惹人笑话么?!”
朝国是当今朝廷的藩属国,坐落在一个弹丸小岛,因朝贡时对大齐的称呼有些疏漏,被抓住错处,出兵讨伐,打得屁滚尿流,连着求饶投降七次,国王与王子自杀请罪,才被大齐勉强宽赦。
刘公公笑呵呵的,没有半点发火模样,仍然柔声细语:“宋掌门这话说得,朝廷办事,自然要师出有名。哪怕要踏碎各位的门派,也得堂堂正正、有理有据理,免得叫天下人说嘴呀。”
秦英华冷眼看着:“按照刘公公所说,我们若是签字画押,留下本门秘籍,便算作朝廷的下属,日后事事都要听从朝廷。若是不签,便是谋反叛乱,朝廷可以以此为借口,直接带兵打上门派,诛杀所有反抗之人?”
刘公公微笑:“剑尊说话好生难听,这世间万物都是天子所有,各位也都是天子的子民,既然大伙儿本是一家人,何必要分个上下高低、你死我活呢?”
朝廷的意思很明确,各大门派,要么做朝廷的狗,要么被朝廷杀了吃肉。霸道,强硬,狠辣,直白,坦荡……这便是朝廷的作风!
秦英华闭上眼,缓缓出了口气:“既然刘公公都把在下的母亲捏在了手里,想必已经有人手藏在点霜阁周围,既如此,点霜阁愿意以朝廷为尊。”
刘公公欣慰赞叹:“剑尊果真爱国爱家,实在是在座诸位的榜样,如此英豪气概,实在叫人佩服!”
刘公公摆摆手,一个手持弩箭的人便从怀中取出纸笔,走向秦英华。
秦英华脚下一踏,从竹椅子上轻飘飘落下,先签字,再咬破手指,用鲜血画押,最后默抄独门秘籍,神情沉静如水,全无屈辱之态。
在她看来,一时的低头并不代表一世的低头,作为矗立江湖百余年的大门派,点霜阁底蕴深厚,而这个世界上,从没有万世的朝廷。
此刻朝廷强势,天子英明,海晏河清,百姓生活富饶,没有天灾作祟,点霜阁低头不算什么。只要蛰伏静候,等待朝廷逐渐走入下风,天子昏庸懦弱,那时再掀桌子,才有十足的把握!
秦英华已经低头,宋鸿禧却愈发愤怒:“紫霄阁绝不做朝廷鹰犬!你大可直接杀了我!”
刘公公没有理睬宋鸿禧的话,拿起秦英华的签字画押、独门秘籍仔细查看,确认无误,才喜笑颜开,柔声道:“剑尊何等英明,实在做了个最正确的决定。至于宋掌门嘛……既然你执意如此,便请你去死吧。”
刘公公的“死”字仍说得轻柔婉约,仿佛情人间的耳语,但字音未落,身影忽而消失,同一时间,宋鸿禧闷哼一声,朝右侧扑出,一条手臂已从肩膀上齐根断裂,鲜血狂涌!
众人皆是大惊失色,没有任何人看清刘公公的动作,只瞧见手臂掉落,仿佛那是被清风拂过,风便化作了刀,无情地带出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