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6章
作者:徐公子胜治      更新:2024-05-04 16:11      字数:1888
  假如鲁慕白如此选择,他可能不会死,定风潭这派宗门也不会覆灭。
  有这一线生机在,难道就能阻止鲁慕白铤而走险吗?实际上并没有!鲁慕白明知如此,仍然选择向尚海平动手。
  他可能是想杀人灭口,也可能是想拿下尚海平逼其保守秘密,总之一念之差便是死局。
  这事本就是化名凌吉伟的冈比斯庭大神术师杰姆-马利纳格兹布下的一个圈套,鲁慕白自已踏进了陷阱。
  二十多年来,无人知晓这一段内情,因为鲁慕白、凌吉伟、尚海平这三人都死了。直到上个月,三梦宗大弟子丹紫成跑去帮庄阳泉搬家时,才发现了线索。
  梅野石说完了,和锋又开口道:“问论至此,缘法已分明。今日已解惑,他日若有人再起鼓噪,当与祸同流,此乃昆仑之定议!”
  梅野石接着问道:“当诛陆高乾,诸位可有异议?”
  在场的二十五派执行宗门代表皆无异议,梅野石又看向陆高乾:“陆道长,请自决。”
  陆高乾却摇头道:“贫道不自决,请受诛,尔等谁来动手?”
  梅野石一伸手,祭出了一面古色古香的铜镜。丁奇赶紧上前道:“梅盟主以青冥镜诛陆高乾,未免有伤天和,还是方外门来动手吧。”
  这时又有人开口道:“华总导因此受伤,就让华总导亲手了结他!”
  华真行微微一怔,这里怎么还有他的事?但他打定主意就当没听见,甚至都没有看过去,但站在他背后的王丰收却微微一皱眉。
  王丰收当然没动也没说话,可是在华真行的元神心像中,却仿佛见到这位王大使掏出小本记下了。这类似于心理测写,可以视为某种意义上的他心通吧。
  话还没有说完呢,只见刀光一闪,陆高乾突然萎地。原来是冼皓从丁奇身旁走出,一言不发就来了一刀,等众人反应过来,她已经收刀回去了。
  论修为陆高乾当然比冼皓高得多,可他此刻被和锋真人的剑意束缚,根本无从躲避,然后便是令很多人都目瞪口呆的一幕。
  冼皓斩出的这一刀很特别,与其说是刀光还不如说是刀的轨迹吞没了光线,暗影扫中陆高乾的身形,没有留下任何伤痕,陆高乾随即萎地便失去了生息。
  在众目睽睽之下,只见其人速度迅速干枯、龟裂……散落成一地尘埃,只留下发簪。
  很多人都被吓了一跳,梅野石却仍面不改色,冼皓动刀还能留点渣渣,假如让他动用青冥镜,那恐怕连灰都不会剩下。
  梅野石:“陆高乾已伏诛!诸位谨记,共诛之戒,要在共诛!共诛乃昆仑之责,而非我等之权!”
  话说到这里,华真行已豁然开朗,终于明白昆仑盟今日为何要安排周荣问那么一串问题,就是为了明确共诛戒的性质。
  共诛戒的核心,并不在于规定某种行为是禁止的,而就在于“共诛”二字。
  这是昆仑盟必须承担的职责,而非可以选择的权力。有人对共诛戒的质疑,其目的恐怕就是想将必须承担的职责,变成可以选择的权力。
  不得以神术师的普通亲眷家人安危为要挟,在冈比斯庭的神术师守则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但它与昆仑共诛戒的区别,就在于“共诛”二字。
  须天下共诛之,冈比斯庭没有这样的共约,或许是组织与执行能力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逻辑出发点不同。
  假如有人触犯了共诛戒,会遭到昆仑盟的集体追杀,最主要的力量保证就是二十五派执行宗门。这对他们而言是一种集体责任,也是不可推脱的义务。
  有权可以处理,和有责任必须处理,这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第496章、生意与人情
  有权可以处理,和有责任必须处理,用世俗的话语体系来形容,前者就相当于有权逮捕罪犯,后者就是有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看上去都可能是制止犯罪,但性质不同。
  换句话说,前者就算明知道有人正在实施犯罪,警察也可以不管,就算接到了报警,警察也可以不采取任何措施,更别提赶到事发地点去制止。
  近七十年来,生活在东国的民众对此可能难以理解。但从小在非索港长大的华真行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因为当年的几里国就是这种情况。
  警察通常不会介入各黑帮地盘内的冲突,甚至都不敢进入那些街区。有人受到伤害威胁时,报警基本是没用的,警察也不会因为受到责罚。
  非索港只有少数几个街区,中央区、贸易区、南部滨海治安状况尚可,能见到警察日常巡逻、为该街区的雇主们服务。
  住在普通街区的普通人怎么办?那只有依附于黑帮了!
  几里国曾是世界上最穷、最乱的地方,但这仅仅是因为国家没钱吗?当然不是!华真行去过罗巴联盟,也调查了解过世界各地的情况。
  很多所谓的文明发达国家,人均收入是当年几里国的近百倍,居然也有不少那样的街区。换成学术化的书面语言,这是公共安全服务市场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结果。
  如此说来,新联盟对几里国的革命性改造,是前所未有的伟大!
  扯远了……这肯定不是梅野石说的话,却是声闻智慧的妙处,能与华真行本人的见知共鸣,梅野石讲的还是共诛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