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冷漠大佬的娇娇前妻[七零]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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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一色 更新:2024-03-11 14:48 字数:3762
七十年代物资紧缺,就算是在部队,新鲜西红柿和黄瓜也是稀罕货。
“你们喜欢就好。”沈慧如笑容满面的挽着杜春华的手臂,笑着说:“我大娘心疼我,特意给我带的,你们吃了也要感激我大娘。”
“谢谢大娘。”
文工团的姑娘们,笑眯眯的感谢,让杜春华觉得面上倍儿有光:“你们喜欢吃,大娘下回还给你们带啊。”
文工团的姑娘家庭背景都好,领导闺女的感激,听的杜春华心里可得意。
而且杜春华脸上擦的粉,就是沈慧如给她的。
据说是用胭脂花的种子磨出来的,文工团的姑娘们去演出的时候,就会用胭脂粉把皮肤擦的白白的。
杜春华每次来部队,都会把平时舍不得擦的胭脂粉拿出来擦,还用红纸擦腮红和口红。这让她有种自己和文工团这些年轻的姑娘一样,也是城里人的错觉。
得亏杜春华祖上世代贫民,否则她这妖艳的打扮,在这个时代,很可能会被人揪着小辫子。
她还对沈慧如抱怨:“我刚才去看沈赢那个白眼狼,一点都不知道心疼我这个当妈的。还是你好,要是你是我闺女就好了。”
沈慧如笑容不变:“大娘,我是你侄女儿,我爸爸和大伯是亲兄弟,我可不就等于你的女儿吗?”
杜春华听了特别高兴,脸上的粉扑簌簌直掉:“那你想办法,把你弟弄进来管后勤呗。”
……
第8章 各有各的算盘
沈慧如笑容一僵,很快恢复了正常。
比刚才更亲热的挽着杜春华王洪小娥那边走去:“大娘,这事儿不是让沈赢办了吗?”
她把杜春华推到洪小娥身边的凳子上坐着,给杜春华倒了杯水,细心的问:“难不成沈赢没办好?那陆团呢?他咋说?”
沈慧如很在意陆耀廷,很想从杜春华嘴里听到些啥?
“别提那个白眼狼了。”杜春华真想隔空抽沈赢两巴掌:“她不办,陆耀廷还让你弟去公社报名,参加选兵。”
“选兵多累啊,就算选中了天天被练的比狗还累,我就想让你弟去管后勤。”杜春华一口一个你弟,让沈慧如有些不高兴。
她爹妈就生了她和和哥两人,沈富财是她的堂弟,却被说的跟亲弟一样。
“大娘,既然陆团都这样说,我也没有办法呀。”沈慧如眼神歉意的看着杜春华:“你知道的,我是文工团的,爸妈也没在部队,这事儿我真的插不上手。”
杜春华听了点头:“可惜嫁给陆团的不是你,不然你不比沈赢那个白眼狼贴心啊。”
沈慧如被这句话说的面带笑意:“如果我是陆团的妻子,弟弟这事儿我肯定能办成,可惜我不是。”
“你不是差点就嫁给陆团了吗?如果不是沈赢横插一脚,你早就被文老师介绍给陆团了。”洪小娥是个大嘴巴:“文老师都带你去过陆团家里,陆团父母对你也很满意,就等着你和陆团正是相亲后,让你们打结婚报告!”
沈慧如被说的表情失落,她为了讨好陆团的父母,那天可是精心打扮,又表现了自己的厨艺,才让陆团父母赞不绝口的。
可是沈赢却抢走了陆团,沈慧如心里憋屈,也不甘心。
她当初来当兵,很大原因就是对陆团一见钟情。
可是她暗恋好几年的男人,却成了别人的丈夫,沈慧如难受的心都揪起来了。
“慧如差点嫁给陆团?真的吗?”杜春华下意识说:“我今天去找沈赢,还看到陆团特宝贝的抱着她啊。如果陆团要娶慧如,咋会对那死丫头这么好?”
这话瞬间刺痛了沈慧如的心,她可是亲眼看着陆团抱着沈赢走的。
“沈赢那是腿受伤了。”沈慧如倔强的说:“陆团人好,才抱她的。”
洪冰艳皱眉,陆团今天当众说的那些话,可不是因为人好。
谁不知道陆团冷面冷心,对谁都没好脸色,就算沈慧如喜欢他这么多年了,也只是单相思。
本来以为沈慧如得了陆团父母喜欢,能嫁给陆团,可最后陆团却娶了沈赢。
今天她们只是想给沈赢一个下马威,让沈赢丢脸而已。
可沈慧如却还这么执着,洪冰艳觉得这不是一件好事,说不定沈慧如因此断送了前程。
杜春华则相信沈慧如的话,她点了点头:“也是,她比不过你,没你有文化,没你漂亮优秀,肯定是用了手段才嫁给陆团的。”
说到这里,杜春华还特心疼的握着沈慧如的手说:“可怜你啊,她抢了你男人,你还求情让她进了文工团,我咋生出这样的白眼狼啊?”
杜春华真是难受的很,漂亮优秀的沈慧如咋不是她的女儿?
文工团的一枝花,吃商品粮,有文化有气质,说出去脸上都有面子。好过沈赢那个没良心的死丫头,从小到大,没一件事做的让她称心如意。
嫁了个好男人,也不帮衬家里,把他儿子弄去管后勤就这么难吗?
死丫头一点良心都没有!
哼,她走的时候不给她路费,还想要她养的老母鸡,让她留下来给沈赢做饭,伺候沈赢。
一个没本事的丫头片子,杜文华觉得自己能把沈赢养大就不错了,还伺候她?真是想的美。
杜文华想到沈赢要打秋风的事儿,就气的一脑门子汗。她想用手擦,又怕脸上的胭脂粉给擦掉,只能让自己不生气。
“哎,陆团真和沈赢离婚,娶你就好。”杜春华忽然感叹:“这是咱们家的福分。”
沈慧如被说的脸颊滚烫,她做梦都想嫁给陆耀廷,因为陆耀廷自己年轻有为,家庭背景也特别好。
那莫国章以前还是陆耀廷父亲的手下,陆耀廷的英俊帅气,陆耀廷的出身,陆耀廷的一切都深深的吸引着沈慧如!
就算她不能破坏军婚,但是如果杜文华逼沈赢离婚,和她就没关系。
想到这里,沈慧如忽然站起来说:“大娘,我们去看看沈赢吧?”
陆耀廷这时候肯定也在家。
“我不去。”杜春华怕沈赢找她要老母鸡,拒绝的特别干脆:“我要回去了,你弟还等着我给他做饭吃呢。”
杜春华拎着空篮子往外走的时候,还对沈慧如说:“下回大娘给你逮只老母鸡,你看看你都瘦了。”
沈慧如心思不在老母鸡身上,但嘴上还是甜甜应着:“谢谢大娘,我听我爸妈说,今年你们公社可能要提拔一个人去街道上任。”
“是吗?那我可等着了。”杜春华特别高兴。
她现在在公社管户口的工作,就是沈慧如父母找的。沈慧如说有人要调去街道,那个人肯定就是她呀。
杜春华心里特别自信的离开了军区,回去的时候浑身都是干劲儿。
沈慧如把她送上了公共汽车,还贴心的给杜春华买了车票,看车开走了,这才转身往回走。
“你这个大娘就是吸你们家的血,你也是心软,回回来都给她买车票。”洪小娥有些嫌弃的说。
“乡下人嘛,喜欢占便宜。”沈慧如轻声说:“谁让她是我大娘呢,我们是亲戚,能帮就帮一把。”
心里却在想,杜春华这次是不能调去街道了。
因为她要让杜春华卡沈赢的户口,不想让沈赢把户口迁到陆耀廷的户口本上!
不过这些小心思,却没必要和洪家姊妹说。
“我还是想去看看我堂妹,她的腿受伤了,肯定不方便。”沈慧如看到家属区的时候,下意识往那边走。
“我们陪你去,万一你又被欺负咋办?”洪小娥特仗义的说。
洪冰艳侧眼看着沈慧如,她真的是关心沈赢才这样做的吗?洪冰艳忽然觉得自己有点不了解,这个姐妹了……
三个人往沈赢家走去的时候,沈赢正看着面前的饭盒发呆。
黄豆烧肉、凉拌豆芽,剩下的就是馒头和米饭。
“你这是捅了豆子的老窝了?”沈赢明知道没有煎鸡蛋,还是不死心的问:“煎鸡蛋呢?你不会藏在饭盒最下面,想给我一个惊喜吧?”
她伸手去拿饭盒,看里面啥也没有,葱白的指尖还把饭盒翻过来看:“煎鸡蛋藏在哪里了?”
声音软软的带着期待,看向陆耀廷的眼睛也笑的弯弯的:“你肯定想给我惊喜对不对?”
“没有惊喜。”陆耀廷把馒头递过去:“只有豆子。”
因为他站着,一不小心就看到沈赢领口里去了,陆耀廷脸一烧,赶紧偏头移开目光。
可刚才惊鸿一瞥的细腻,却怎么也挥之不去。
他和原主虽然打了结婚报告,可两人并不是真夫妻,也自然不会做夫妻间的事情。
甚至在沈赢穿越来之前,陆耀廷连原主的手都没摸过。
“你扭头干嘛?”沈赢仰头看他:“你没给我带煎鸡蛋,你心虚了?不敢看我?”
“我心虚干啥?”陆耀廷冷硬无比的说:“没有煎鸡蛋,你多吃点肉。”
肉不比煎鸡蛋有营养啊?
为了抢到这份肉,他差点和葛明华打起来,因为就算在部队,这肉也是稀罕物。
“太油了,我不吃。”沈赢摇头。
她平时吃饭特别注重健康,这黄豆烧肉,一层油水,她才不吃。
咕咕~
可是饿了一天的肚子,却不听沈赢的话,非常没骨气的叫了起来。
“不吃?”陆耀廷好笑的看着她,见沈赢因为肚子叫的事情,羞的满脸通红,还忍不住拿眼镜瞄了两眼肉,馋兮兮的咽着口水。
就拿勺子舀了一勺汤汁,在她的饭里:“汤汁拌饭,特别好吃,你尝尝。”
这个年代的人缺少荤腥,能有一碗肉汤拌饭都能幸福哭的。
沈赢穿到了七十年代,没吃过一顿饭,这会儿饿的浑身没力气,也就勉强的说:“那我尝尝。”
她端起碗,吃了一小口,双眼瞬间一辆:“好吃欸。”
黄豆烧肉,加了黄酒炖了一两个钟头,火候十足,精华都在汤汁里,沈赢又埋头吃了一口。
陆耀廷见她吃的津津有味,就露出个带着发旋儿的头顶,在自己眼前,薄唇下意识扬了扬。
沈赢又吃了一筷子凉拌豆芽,纯天然发出来的豆芽,清脆可口,麻辣之中,还带着一股豆芽本身的鲜甜,沈赢也很喜欢。
“陆耀廷,看不出来,你很会打饭嘛。”沈赢看向他的时候,眼睛里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光芒,明亮又璀璨,看着让人心里头欢喜:“我收回刚才不吃的话,我给你面子多吃一碗饭。”
看她嘴甜的,明明自己跟饿狼似的,却偏偏要来哄他。
陆耀廷在心里冷哼一声,看沈赢饿的厉害,吃饭还小口小口的斯斯文文,就猜测,这人来自于家境很好,很幸福的家庭。
否则咋能养出这种嘴甜又爱笑的好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