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
作者:老娘      更新:2024-02-15 21:45      字数:3953
  「说到交女朋友,依樊,你记得我上次带去老张那边的女生吗?」阿盛问。
  「哪个?」李依樊问。
  「我就跟你说依樊才不会记得,她之前看到我不是叫我小娟就是小嫣,终于到了最近她才叫对。」小轩翻了白眼说。
  「唉唷。小乃也要有容啊。在那边记仇什么喔。」
  「喔—」
  「你说的那个女生怎样?」李依樊看着阿盛问。
  「算了……你一点印象都没有就没啥好说了……」阿盛脸色看起来有点苍白的说:「我还真的没遇过看到她的人会一点印象都没有。你到底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啊?」
  「连伤心都一脸清秀的吧。」
  「所以是蔡诗蕓那种女明星喔?」
  「蔡诗蕓很酷啊。虽然我不喜欢她唱的紫外线,以前玩劲舞团听到这首歌都玩到想睡觉。」
  「我跟老张间聊说李依樊哪天要是爆冷门交女朋友,三个月她女朋友就跑掉、五个月她女朋友会疯掉、可以在一起到七个月她女朋友就死掉了。」
  「最讨厌中肯的人了。」
  「也要得到吧。依樊超难追的。」小轩说。
  「什么难追,根本追不到,连我都没把握可以追到。」阿盛说。
  「在女朋友面前讲这种话你不怕天打雷劈喔?我如果是小轩就把你泡在我的醋海里淹死你,这个小浪蹄子。」李依樊说。
  「感觉你也不是会吃醋的人。」
  「我一定是个醋桶啊。不然我讲话干嘛那么酸?」
  「不然你也试着跟别人相处看看嘛。我那朋友对你挺念念不忘的,她不敢主动认识你,我可以跟你保证她真的很不错。」
  「你竟然想害你朋友不是疯掉就是死掉!?你多讨厌她啊?你那么讨厌她我可以帮你酸她啊。酸到她骨头都软。」
  「我偶尔真的怀疑你其实不是同性恋吧?你只是很喜欢跟同性恋当朋友,但你是异性恋吧?」
  「我干嘛要坐在这里被你羞辱指控我是异性恋啊?我可是虔诚基督教徒喔。」
  「对啊。不要乱讲话,这种质疑可大可小,等下害依樊被抓去看心理医生,而且搞异性恋这种事让邻居跟亲朋好友知道多丢脸啊。」郭妮华说。
  「就是说嘛。你不要害我妈跟我断绝母女关係、让整个家族唾弃我的坟墓。」
  「好咩。拍谢啦。我不是故意怀疑你性向不正常,也不是在歧视异性恋啦……事实就是他们小孩生太多了啊。搞到地球都快毁灭了,哪天人类会绝种就是他们生太多了破坏生态平衡。」阿盛说。
  「没办法啊。他们当然也是有想要小孩的权利,可是让一男一女带小孩只会影响小孩长大也变异性恋,我真的觉得小孩很无辜。」
  「我不玩了。」阿盛一口气把她的酒喝光说:「但如果你真的是异性恋我也会支持你的。」
  「我生长在健全的家庭怎么可能会是异性恋?看看我跟老妹都是同性恋,身心超健康的。」
  「你姊从小就这样吗?」小轩看着李沃璇问。
  李沃璇耸个肩膀说:「小时候一个样,长大没两样了。」便点了阿盛的肩膀问:「你要介绍什么款的女生给依樊啊?」
  「她应该算是气质美女型的吧。啊对啦。我有她的照片。」阿盛拿出手机翻出对方照片递给李沃璇看,李沃璇看了点点头,阿盛又拿给李依樊看。
  「还是记不起来有看过她……」李依樊铁青脸说:「你知道,喜欢我的人很多,讨厌我的人也相对多,偏偏我只会特别记得讨厌我的人。」
  「还有怪咖。」郭妮华说。
  「但我不讨厌你,你却还是把我记得清清楚楚,这是否意味着……」老张说。
  「意味着你是怪咖啊想什么。你竟然还没意识到这一点,怎么办到的喔?」李依樊说。
  「好歹我年轻时长得像周慧敏。」
  「我听你在屁啦。干嘛年轻时长得像周慧敏,老了像周玉蔻啊?谁的脸这么没连贯的变化又不是千年演化,骗我没看过周慧敏喔。」
  「有种拿年轻时的照片给我们过目。」郭妮华说。
  「相机这种东西哪有办法捕捉到我的美?我不拍照的,我的美要亲眼目睹才震撼。」老张说。
  「我真的震撼到了。」李依樊说完跟郭妮华起身把老张推出去,沿途叫老张跟矮子手牵手去跳海,那画面一定美到大家都不敢看。
  李沃璇哼笑一声看着李依樊在门口叫老张结完帐就可以回家,不要留在这边伤风败俗,然后看着李依樊把门关起来跟郭妮华邪恶调皮一笑的样子时,李沃璇突然感到好孤独。
  李沃璇别开视线开一罐啤酒一口气喝掉半瓶,有时候最糟糕的是快乐在眼前或围绕于身边,你感受到也被紧拥住却只是让人更想嚎啕大哭罢了。
  她不是没试着去找过别的梦,也花了好多年的时间釐清深探自己的感受,严格说起来她也不是没有对别人心动过,然而这一切都比不过。
  谁可以比得过呢?这世界上绝对不会有第二个人比得过,永远都不会。虽然她才三十三岁说到永远太严肃,未来还会遇到各式各样形形色色的人,总会遇到一个对她来说也是独一无二的人。
  可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啊,这个世界上—绝对不可能再有第二个李依樊。
  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可以比她跟李依樊更亲密?又有谁能够比她跟李依樊相处来得更多、更长呢?
  即便是青梅竹马,也无法亲近到点滴细节、枝微末稍。
  他们缘分深到可以当亲人,却也刻薄到只能当亲人。但这不是上帝开的恶劣玩笑,李沃璇还是这么认为。
  然而李依樊不这么认为。
  「欸……」一声轻唤让李沃璇回过神来把头转向旁边看着厉眼望着自己的李依樊,竟然没注意到李依樊走到旁边坐着。「说好你今天不可以喝酒,而你确实不能喝酒,你要开车耶。」
  「喝一瓶而已。」
  「喝一滴也一样啦。」李依樊不高兴的把李沃璇手中啤酒拔走丢掉说:「拜託一下好不好?生命很可贵的。」
  「那你开嘛。让我喝。」
  「我刚刚才说完生命很可贵你就秒忘。」
  李沃璇露齿笑出来,李依樊不太会开车,让她开也可能发生醉汉级的危险。而她总还是把最好、最方便的给妹妹跟哥哥,买了汽车给妹妹、出一半的钱买汽车给哥哥,自己就没钱买车一直到现在。
  李依樊看着李沃璇的笑容,内心顿时產生一股难以消化的闷胀感,愧疚感也一次又一次翻腾起来。
  她当然分辨得出来李沃璇的笑容是真是假,是她害得李沃璇的笑容开始充满苦涩,只有鲜少机会可以看见李沃璇像刚刚一样发自内心的笑。
  只可惜她终究无能为力,没有共识、没有共鸣,她根本回应不了李沃璇。她还是只会把李沃璇当妹妹看待。
  但她可以理解李沃璇的苦闷与挫折,所以她让李沃璇去疯、去放纵、去喝个烂醉—去做任何她想做的事,唯独他们之间的事除外。
  虽然最近李依樊觉得这根本不是让李沃璇好过的方法,但最佳方法不可以使用。
  不可以去破坏一些常道。
  李依樊在内心轻叹一口气靠躺上椅背,到底除了她知道的方法以外还有什么办法能够安抚李沃璇?她甚至连想轻握一下李沃璇的手都不敢,深怕这样单纯的触碰就不小心全面瓦解李沃璇努力控制好的理性。甚至连回到像以前一样也不能,就是怕李沃璇只会比现在更难熬,自己也不好过。
  不过李依樊发现到自己努力维持的微妙距离似乎也没有带来好的效果。
  李依樊起身走开回到郭妮华身边坐下,李沃璇看着微抬起下巴望着萤幕的李依樊,事实上这些李沃璇都知道。
  儘管这件事并没有打坏他们感情,但是他们在互动上早已大不如前。看在外人眼里只会单纯觉得李沃璇变得越来越爱玩,或者像郭妮华怀疑过的是不是在澳洲遇到什么挫折而变了,不会去利眼查觉到姊妹俩之间怎么疏远了?
  看在外人眼里还是觉得这对姊妹感情很好,依然会互相打闹一下并且一起出现在朋友聚会里。
  但以前的他们在更多时间里是独处的。
  李依樊那张嘴老是喋喋不休,不是让人觉得吵杂的那种。国中时她常常跑去李沃璇房间里找李沃璇开槓,一聊可以没完没了,李依樊什么事都可以拿来说嘴一下,常常姊妹俩相谈甚欢到一起累到睡在同一张床上。
  李沃璇很好动爱玩,什么新鲜有趣的都想尝试,最常拽在身边陪伴自己的自然是李依樊。他们两个会一起去唱歌、钓虾、玩保龄球、爬山、跑pub、游乐园、旅行,常常只有他们两个人没第三个身影。
  那时候他们当然很快乐,手足若可以好到像朋友的话,有那么几度你根本也不需要朋友这种角色了,他们永远不会孤单,从自己出世那一刻起两个永远不会孤单,永远会有彼此陪伴。
  但如果现在回到像当时的互动相处,李沃璇承认李依樊顾虑的没有不对,过往那些已经结束了都令李沃璇放不下,遑论李沃璇有办法维持平常心重建那段日子还能走得开。
  但这阵子,李沃璇却有股越来越不服气的感受。
  她讨厌,她讨厌死李依樊强制停止所有一切。
  她讨厌李依樊还是可以让她感受到李依樊也不好受,才会让李沃璇更加执着。
  李依樊见李沃璇还是肆无忌惮的拿新啤酒开啟牛饮,李依樊冷眼瞪着李沃璇,心里想着不晓得有没有资格代替母亲拿家鞭抽几下李沃璇,如果没有那能代替月亮惩罚李沃璇这兔崽子吗?
  她知道李沃璇在打什么主意,反正李依樊可以让郭妮华载回去。
  你真的以为我是怕死所以不让你载吗?你这白痴!
  李依樊看向旁边,李沃璇越喝越多,一年比一年还要多。她真的好担心再这样下去,李沃璇会跟表姊一样跑去嗑药。李沃璇自从二十七岁那年从澳洲回来后,一年比一年还要走向极端。
  李依樊思考过后跟阿盛交头接耳,阿盛先是疑惑的看着李依樊,也没有猜忌太多就点点头答应了。
  唱完后他们一伙人到了楼下各自道别,果不其然李沃璇对李依樊说:「你让华仔姊载回家吧。」就瀟洒挥个手转身走开。
  李依樊咬咬牙根忍下来转头跟郭妮华说:「你不用载我啦。快回家休息吧。」
  「喔喔。好。」郭妮华回完往自己停车方向走。
  李依樊跨大步追上李沃璇后拉住李沃璇说:「往这边走。」
  「干嘛往那边走?」李沃璇疑惑的问。
  「你的车我已经让阿盛开走了。」
  「你干嘛让阿盛开我的车!?」
  「因为我知道你跟某党一样只会来奥步数。」李依樊施点力拽着李沃璇走。「你以为我会让你喝酒开车吗?」
  「我不是叫你让华仔姊载吗?」
  「这不是重点好不好喔?」李依樊稍感不耐烦停下来转头说:「你最好真的蠢到这么以为,难道你认为我都不会关心……」李依樊讲到这不自然停顿下来,李沃璇瞇起眼睛看着李依樊。
  李依樊猛眨几下有点不知所措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