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
作者:歪脖铁树      更新:2023-05-27 05:31      字数:4690
  在李不群的那一套逻辑中,不管什么事情,错的一定是李元。
  老师明察秋毫。朱武笑道,学校老师确实想保护元元,不过很多时候,老师其实也是弱势群体。那些还没成年、接近成年的男孩子,在荷尔蒙的作用下,还没成型的世界观,会直接导致他们做很多无法无天的事情。
  懂得挺多嘛。许锦棉就说了句。
  朱武不由得苦笑,我是很难相信那些人竟然那么恶,想了很久才想明白这件事。
  有的男孩子可能在路上遇见流浪的野狗,都会特地买点吃的给它,或许也会服老奶奶过马路,但在学校那种特殊的环境中,他们面对人群中鹤立鸡群的李元,心中所滋生的嫉妒和怨恨就会无限膨胀,跟着一群人一起,行使罪恶。
  那个时期的男孩子,大部分都有很奇怪的自尊心,比如说自己臭美,并且不允许别人比自己长得更好看。
  有些人的嫉妒心很强,他可能会带节奏,可能别人并没想过去霸凌一个人。但这就像是一群小狗,在懵懵懂懂出生的时候,总会有一个吃不到奶,被其他强壮的小狗孤立,凌/辱。
  而李元被孤立的理由,并不是因为他弱,而是因为他长得太好看。
  许锦棉身手拍了拍李元的肩膀,笑眯眯道:还好小元子那时候傻,想的事情不多,不然心里要变态了。
  老师 ,你说的好吓人。李元并不觉得自己曾经有过变态的机会。
  好了,不说这个了。许锦棉指了指厨房,小元子,你快去厨房看看,我看那俩人望眼欲穿,都快要成望夫石了。
  李元这才想起来厨房那边,赶紧过去。
  院子里还剩下许锦棉和朱武,再没了旁人。
  阳光洒下来,头顶迎着蓝蓝的天,阳光照在身上其实是有些刺眼的。
  许锦棉眯起眼睛看朱武,喜欢他?从中学的时候就喜欢他?还等了这么多年?
  老师火眼金睛。朱武承认了。
  或许少年时期只觉得同桌长得真好看,可当午夜梦回,脑海中满满都是同桌的身影,甚至是看到同桌就会觉得高兴,就会觉得一切都满足,就会觉得人生怎样都行的时候。
  少年时期的懵懂,悄无声息的进化成初次的,刻骨铭心的,爱。
  只是默默地像英雄一样暗地里做了那么多事,默默地跟那些敌人一样的同学战斗着,默默地看着同桌终于稍微开心一点的时候,那些心中的懵懂却忽然炸开,再凝聚不起来。
  初二学习比较轻松,但是初三学习很吃紧。那时候学校一个班几十个人,只有寥寥数人能考上高中。
  我有把握考上高中。
  许锦棉知道这事儿,你考上了,但是没去上,是跟小元子有关?
  从院子这边能看到厨房的巨大窗户。
  厨房里,李元抱着胳膊站在边上,指挥着小孟和顾黄桃,两个人手忙脚乱的,似乎是洗了一些青菜 ,又拿了些鸡蛋,水烧开了,鸡蛋忘了放,再放鸡蛋,温差过大,鸡蛋直接裂开了。
  隔着玻璃能看到李元脸上温和的笑容,他笑眯眯的伸着手指,嘴巴一张一合,在说着什么。
  曾经的中学时期,李元脸上是没有这么丰富的表情的,他总是板着脸,不管是上课还是回答问题,从来都是一板一眼。
  朱武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他笑起来更好看。
  第55章
  老师,靠山镇虽然很小,但其实也有江湖。
  元元是那种很夸张的鹤立鸡群,他长得太好看了,不但让同班同学嫉妒,还让校外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人注意到。
  朱武有些无奈地笑了下,有时候不去接触,真不知道一个人的恶意能有那么恶毒。
  值得吗?许锦棉拿起盘子里的小西红柿,擦了擦表面的水分,这才放到嘴里,主动放弃上学的机会,对你来说,几乎是损失整个以后的人生。上了高中,以你的成绩,考大学不难,将来还能继续深造。
  值得。朱武说的斩钉截铁,我不希望他被那些人毁掉,他顺顺利利地考大学,去城里展开新的人生才是最好的结果。
  你呢?
  我并不在意自己。
  即便是现在也二十多岁了,也算是在镇上闯出小小的名堂,但仅此而已,并没有心思去别的更大的地方闯荡。
  当初少年时期怀着内心的那么一股子喜欢,就默默地做了那么多,等到多年以后内心的喜欢逐渐沉淀,以为那些喜欢开始变模糊的时候,再看到那个人,却发现心里的喜欢不是消失了,而是正在逐渐融入骨血。
  少年人最初的喜欢,可能会结出甘甜的果实,也可能会无疾而终,最终融进骨血,让整个人都变得苦涩,但不管是哪种结果,都一定是独一无二,且刻骨铭心的。
  看着这样的朱武,许锦棉仿佛能看到他少年时的样子。
  哎,年轻真好。许锦棉忍不住笑了下,道,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小元子都会在靠山村忙。
  他朱武想到了齐长青。
  老佛爷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似的,齐长青是他大学同学,大学期间都没找到机会接近,是小燕子毕业了才追着来老家的。不过我做主让他在完全接受小元子以前,不表白。
  小元子家你应该也知道一二,不但他爸妈性格麻烦,连带着小元子在那里成长起来也变得跟寻常人有些不一样。
  我想在小元子活明白以前,齐长青是不会告白的。
  许锦棉看向朱武,认真道:你喜欢他也可以,不过现在不可以告白,否则我不介意让你永远见不到小元子。
  修罗场?朱武下意识脱口而出。
  算不上,小元子是无辜的。
  没有元元的修罗场?
  好你个网络达人,这都知道。
  我只是看了一些小说,从里面学到的词汇,感觉现在能用上。
  *
  外面许锦棉和朱武相谈甚欢的样子,李元不由得放松下来。
  他把朱武看成是自己的恩人,又知道朱武没能上高中,便想着先留下他,回头再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让朱武继续念书,或者继续学习学问什么的,这方面肯定要请许锦棉帮忙,他俩看上去处的不错,这是最好不过的了。
  指导员,你看这样行吗?顾黄桃抱着电饭锅内胆过来,里面放了米和水。
  行。李元忍不住笑,别太紧张,电饭锅很好用。
  眼瞅着顾黄桃还是紧张的不行,李元想了想,问:对了,你咋叫顾黄桃?你爸妈给取的名字?
  是我爸妈取的。顾黄桃一说起自己的名字,就有数不清的话想说,人也放松了,我爸妈都姓顾,想取好听的名字,结果上网一查,好听的名字都是人家小说主角,要不然也是配角的,一气之下不取好听的了,直接给我取了顾黄桃这个名字。我小时候不知道黄桃是水果,听人家喊黄桃以为是喊我,差点跟人走了
  叫黄桃也挺有个性。李元是真这么感觉的。
  顾黄桃自个儿也这么觉得,跟李元吐槽他爸妈,我爸妈那时候估计就是小说看多了,觉得顾取好听的名字容易,结果没想到都让人家妙笔生花的作者给取完了。
  我师兄也姓顾,叫顾知巫。李元忽然神神秘秘的透露,听老师说,我师兄祖上是巫师,所以名字里都带巫,中间那个字就抠字典,抠到哪个算哪个
  我有个堂兄叫顾污巫,他自己想改名,可没办法,很多字都用过了,总不能跟先辈用同样的名字。顾知巫出现在厨房门口,也一起吐槽。
  师兄你回来了,等几分钟,马上就能吃饭了。李元赶紧打住,当着人的面吐槽就不太好了。
  顾知巫转身往外走,我去喊老师。
  哦对了,那个朱武
  老师介绍过了,他帮过元元,是很好的人。
  李元瞬间觉得此时的顾知巫很像是大人,而他自己,就像是被护在身后的小孩似的。
  有种心里很酸软的感觉,此时此刻李元感觉自己可以为了师兄赴汤蹈火,绝不犹豫。
  指导员,锅冒气了。顾黄桃喊了一声。
  李元赶紧回神,进厨房帮忙看着。
  不算很麻烦的灌肠蒸饭,温泉蛋,烤鱼,调味料都是固定的,直接洒进去煮的胡辣汤,满满当当地摆上一桌子,看上去也挺像那么回事。
  我看到冰箱有紫菜,晚上可以试试做紫菜包饭。眼瞅着用自己的双手成功做出不错的午餐,顾黄桃瞬间有点膨胀,打算晚上继续挑战新菜品。
  李元拉着朱武坐许锦棉身边,亲自给他盛饭,又献宝似的拿出一小碟咸菜,这是我自己琢磨着配方腌制的小菜,酸辣口的,你尝尝。
  其实靠山镇这边冬天比较长,地里基本不长新鲜青菜,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是大白菜、萝卜什么的,也都会积酸菜,或者腌制一点小咸菜,平时吃饭的时候换换口味。
  李元这手艺还是跟郑婶学的,其实张梅鑫也会,但她觉得这是自己的独门手艺,可以教给李晶莹、邻居等等,但就是不能教给李元,必须得拿捏好这门手艺,得趁机从李元这里捞到足够的好处之后,这样才能勉勉强强指点李元几句。
  反正就是这样的心态,对于李元,李不群和张梅鑫都要算计地清清楚楚,必须不能吃亏才行。
  很好吃。朱武很给面子的吃了一大口。
  李元又推蒸的饭,用的长粒香米,我干妈家种的,你尝尝。
  很好吃。
  那就多吃点。
  李元这才给自己盛饭,一边吃着饭一边又忍不住想,当年上学的时候,他怎么就不知道自己其实很幸福呢,至少并不是所有人都对你很差,还有一些人想对你好,甚至是有人付诸于行动。
  桌上的饭菜很普通,但李元就是吃出了不一样的滋味。
  大概是因为明白了一些事,感觉今天的心境就跟昨天不一样,变得成熟许多,又因为当年的同桌此时就坐在自己身边,便像是重新回到当年似的,心中说不出的滋味。
  李元比平时吃了更多的饭,感觉有些撑了。
  小孟和顾黄桃收拾桌子,另外三个技术员跟着顾知巫继续出去学习,还一个技术员左右看了看,也不好干巴巴的杵在屋里,也进厨房帮忙。
  客厅里,许锦棉看了眼齐长青,问:工地那边不忙?
  还行。齐长青就道,我想听听那事
  行。许锦棉倒也不是非要齐长青不参与此事。
  炉子里新添了柴火,呜呜呜地冒着火,上面的水壶开始发出声音,眼瞅着水要烧开了。
  李元拿来保温壶准备装热水,桌子上齐长青拿了茶壶去清洗,重新换上新茶。
  于斌。朱武伸手拿了个小西红柿,两根手指头轻轻捏着,并没有吃,认识不少乱七八糟的人,还跟初中辍学的小男孩谈过恋爱,不是个能上得了台面的。
  就像朱武说过的那样,靠山镇虽然小,但也有江湖。
  靠山镇的江湖也有三教九流,也有明面上光芒万丈的人,也有阴沟里老鼠一样存在的人。
  而于斌,就是黑暗面中的一只及不起眼的干瘪老鼠。
  于天成跟他是初中同学,毕业之后两个人还联系着。后来于天成拜了师傅,跟着学装修手艺,那时候也就十六七岁吧。
  于斌一直没有正经工作,就在镇上混,想法子弄点钱花。用的手段都不怎么好,他跟于天成联系着,也是因为背地里给于天成找了不少女人,一两百块就能陪一晚上,于斌从女生那边要钱,一次五十到一百不等。
  而于斌之所以认识李元,自然是因为于天成。
  在靠山镇,即便是李元在外面上了四年大学,期间几乎没回来过,但是当他回来的时候,也还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他就像闯入鸡群的仙鹤,当然不是说别人都是鸡,只是李元这个人,他就是跟别人不一样,可以让于斌离得很远很远就一眼认出他,并且追上来。
  陈舟舟确实跟于天成好过。朱武很坦然地说着,并没有因为说到李元姐夫的隐私就遮遮掩掩,我问过陈舟舟,她说于天成曾说过要离婚,想跟她一起过日子。
  离婚?李元面上一喜,他倒是觉得离婚是不错的选择,至少李晶莹不用经常被揍,还要被李不群压着对于天成认错。
  许锦棉却轻轻摇头,用看透一切地语气道: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对于成年人来说,尤其是像于天成那种人,无利不起早,他嘴上说的和心理想的,通常都不会是一样的事情。
  老师火眼金睛。朱武道,陈舟舟这些年很是攒了一些钱,数目不少,应该是让于天成知道了。
  于天成跟陈舟舟相处过才几天,还都是金钱关系,哪来的感情。陈舟舟真要是被骗了,相信了他的话,那可真是会血亏。
  朱武语气淡淡地说着于天成在镇上的所作所为。
  他装修的那几家铺子,要价不低,质量其实也就那样,人家急着开业,他算是趁火打劫,不过终究是双方自愿,这也算不上什么。
  他在别的地方的事情得要一段时间才能打听到。
  李元去灶膛里巴拉出一堆比手指头大不了多少的小红薯,用厨房纸垫着,拿过来摆在桌子上。
  小红薯表皮都焦脆了,一捏开,里面还是软绵的。
  正好个头小,不能当饭吃,也就是馋馋嘴。
  李元拿了个小红薯给朱武,笑眯眯道:辛苦了,要是你不说我都不知道我姐夫竟然赚了那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