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七章 我欠贵府一个人情!
作者:
馒馒 更新:2023-05-18 07:34 字数:2801
吴川十分愤怒,常乐侯一出手就是寒冰掌,这种掌法驾驭的人修为越强,本身功力也就越可怕,一个元婴境的人如果拍出寒冰掌,甚至能自创小千世界,在他小千世界内制造冰雪世界,把武道高手凭空封死在自己制造的空间内!
如果不是自己危机十分,观想出至阳至刚的大梵天五世修罗大明王,以战佛阳刚剑气撕开时空裂缝,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常乐侯面对吴川的暴怒,非但没有生气,反而一脸冷漠上下打量着吴川,那架势倒是有几分岳父看女婿的样子,看的吴川十分不自在。
“年轻人何必火气那么冲!且不说本侯的寒冰掌功力只用八成,就算你真被掌力冻住,本侯也自然有办法替你消融冰雪,不会让你变成活死人的。”
常乐侯踮起脚步。深深望着吴川,忽然笑了笑,露出一排整齐牙齿,说道,“这个世界上,懂得神魂出窍。观想神佛的修真者,可不是只有你一人。”
吴川只是冷哼一声,没有理会他,更多的是自己不知道怎么面对眼前尴尬的会面。他把李家的祖传玉佩给祭炼掉了,里面寄居的九熬神魂全部被自己吸收,这才神魂突破能观想出大梵天战斗佛,甚至自己修为也一跃突破先天巅峰。说到底,吴川绝对心里有愧,这种感觉让他很不爽。
“贤侄此去,意欲何往啊?常乐侯重新落座,袖袍下摆轻轻一甩,淡淡问道。
“你的商船是前往天澜宗的方向。我当然也是去天澜宗,拜师学艺,磨砺身心,以求早日突破化丹境!”吴川不卑不亢道。
吴川向来不畏权贵,尽管常乐侯表现出的气势威压十分恐怖,尤其他一双鹰隼的眼睛盯着人看的时候,如果遇到道心差定力差的人,恐怕会被他的眼神瞪到精神疯癫,这绝对不是开玩笑,修为高的人带来的恐怖威压,如同实质一般,绝对不能小觑。
“四大宗门么.......在我天启国的确地位尊崇,不过正是因为宗门地位特殊,所以对选拔弟子也格外严苛。而且宗门修炼残酷异常,我甚至听人说起过,每年四大宗门都有数名弟子,死于修炼!你不害怕吗?”
常乐侯紧紧盯着吴川的眼睛,眼珠竟然一动不动,话一说完,表情也变得格外严肃。
吴川摇摇头,“当然不怕,如果怕死的话,我就不配做一个真正的修真者!修真修真,修炼在前,真理在后!大丈夫朝闻道,夕死可矣,害怕是不能得到修真之法,死有何惧!”
“好志向!生而为英,死亦为灵,君子不苟活!”
常乐侯摸着胡须,眼睛散发出一丝光彩,大声笑道,“我的女儿果然眼光不俗,看中的人不管是武道修为,还是人品见识,都不是凡夫俗子。本侯原本还计较你的出身,现在倒是毫不芥蒂了,果然英雄不问出身,哈哈哈哈。”
“侯爷,龙纹玉佩的事情是个误会,如果当时我知道这是贵府祖传之物,无论如何也不会收下。”
吴川思考片刻后,说道,“但是我也不瞒侯爷,玉佩已经被我祭炼,我欠贵府一个大人情,如果以后有用得着我吴川的地方,侯爷尽管吩咐,吴川一定不会推辞。”
“世界上的事,总要讲一个缘法。你能观想无数神佛,想必你一定读了不少佛学经典,佛家都要讲‘佛门广大,只渡有缘’。清河校尉和我们天云城李府,注定要有一段缘分,你何必急着拒绝呢?”常乐侯摸着胡须,微笑说道。
对方一番话颇为诚恳,吴川心中有一点心动,从刚才交手来看,这位常乐侯的武道修为至少不比自己差,更不要说,他的身份地位远远高过自己,这种大人物,愿意将自己的肺腑之言对一个年轻人讲出来,说明对方对自己的确很看重。
“我虽然是开国功勋的后人,也贵为王侯,可是膝下只有一个女儿。所以,本侯在思思十岁时,就曾经许诺给她,她自己的婚姻,本侯绝对不会横加干涉。这些年。不知道多少王公贵族踏破李府门槛,其中包括高中两榜的才子,甚至也有皇亲国戚,可是思思这孩子从来就没有动过心。老夫日盼夜盼,就是害怕思思会遇到修真者,因为修真最讲究太上忘情,断绝七情六欲........”
“唉,如果思思的母亲还活着,不知道她发现自己女儿对一名修真者茶饭不思,真不知道是喜是忧。可惜啊,她离开太早了,老夫甚至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多少年来。我和女儿相依为命,父女二人从来没有红过脸,可这次我稍微提出疑问,她竟然连断绝父女关系的话都敢说。”
常乐侯说到这里,深深叹口气,此刻,他就像是所有看着儿女长大后的老父亲一样,陷入一种莫名其妙的孤独和失落中。
吴川不便开口,只能沉默的看着这位位高权重的老侯爷。
江风透过甲板上的菱形窗户吹进房间,两岸的阵阵花草清香,竟也被江风带进来,吹的人心中一畅,屋内凝重的气氛,也变得轻松不少。
“本侯和你一见如故,倒是很想跟你讲个故事,说起来,这个故事憋在老夫肚子里,已经二十多年了。你还是第一个知道的人。”
常乐侯笑了笑,捋了捋胡须,示意吴川靠在他左手边坐下,吴川不便离开,只好无奈落座,一旁静听。
“那还是本侯二十三岁的时候。当时我在京都担任骑兵都尉,有次随军出征大漠征讨北蛮人。那一仗打得很苦,我们三万大军在茫茫沙漠中迷路,被北蛮人的骑兵军团冲散后,三万兄弟死的死,逃亡的逃亡。惨不可言。”
“我和二十名兄弟杀出重围,在茫茫大漠中寻找回去的方向,当时又渴又饿,兄弟们陆续死在沙漠中,我杀马饮尿,硬撑十天后,最终在饥渴难耐中,找到一处破庙,昏昏沉沉倒在破庙中。”
“大漠气候温差很大,白天酷热难耐,夜晚又冷的像是三九寒霜,我在昏昏沉沉中不知道过了多少天,我作了很多梦,梦到我回到京都,梦到我抱着柔软的棉被,梦到母亲还是像我小时候一样抱着我,哼着儿歌哄着我睡觉......”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还在沙漠破庙中,身体躺在一个蛮族女人怀里,那女人胸酥半露,正用慈爱的眼神看着我。原来这些天,我在昏迷中竟然是喝她打来山鸡煮的汤,身体才慢慢康复。我恨北蛮人,他们的骑兵杀戮了我们天启国多少人。于是我抽出宝剑,对准了蛮族女人的脖颈,可是我看着那女人的眼睛,手中的剑始终不敢用力。”
常乐侯提到青年时代的神奇经历,脸色平静许多,本就不显苍老的脸上多了一层红晕。
端起茶看了眼吴川,发现对方也正看着自己,虽然面色平淡,却没有厌烦的意思,忍不住嘴角笑了笑,“我想,你大概已经猜出她的身份了吧。”
吴川轻轻点点头。他第一次看到李思思时,就觉得对方的美丽简直令人窒息,皮肤白皙无暇,就像是剥掉壳子的熟鸡蛋,五官匀称的几乎找不到瑕疵,只是那双水汪汪的眼睛中,像是海水一样的天蓝色。吴川当时就觉得,李思思应该是混血。
“不错,她就是思思的母亲心月狐,她告诉我,自己是北湖部落的女人,北湖部落也正在遭受北蛮铁骑的践踏,她和逃出村落的族人在大漠中失散。我放下宝剑后,和她生火做饭,幸好破庙周围就是茫茫大山,我和心月狐爬到荒山上捕捉猎物,我教给她射箭,她教我宰杀和烹煮的方法,到了晚上,我们就相拥而眠。现在想来,那真是老夫一生中,最为欢乐的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