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不要忘记(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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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蓬蒿人 更新:2023-04-29 20:31 字数:5036
以朱温放手一搏之态势、宣武军百战士卒之精锐,留守平卢的两三万兵马要坚守旬月并不容易。
饶是上官倾城带领精骑,轻装简行快马回援,一锤定音的可能性也不大。
而且朱温有仙廷修士相助,妖族也未必能占到什么便宜。
但是李晔却仍是没有自己先回平卢,稳定大势的打算,哪怕只要他回去平卢,对战局的影响肯定十分巨大。
事后宋娇问起的时候,李晔给出了他自己的理由。
这个理由再简单不过:“因为崔克礼。他是儒家士子。”
以宋娇的聪慧练达,很快就想明白了李晔此举的深意:“你是要试探儒门的态度,试探儒门在天下的布局?”
李晔点点头,眼神深邃:“道门仙廷,统治天地已久,任何一个阶层,扮演统治者的角色久了,都会是那副讨人厌的德行。但是儒门不同,他们的理想向来是天下大治,为人间苍生立身立命,这也就决定了,他们会择主而事。选择合适的君主,一起实现天下大同的理想,是儒门的行为根基。”
“所以你觉得,儒门有可能选择你?”宋娇眼中有了揶揄的笑意,这厮虽然善解人意,但轻易却不愿展露出来。
随即她话锋一转,哂笑道:“天下官员,多半出自儒门,可你看看他们的做派,跟道人有什么不同?无论什么理想,一旦碰到了权力富贵,都得往后让一让。董仲舒连‘君权神授’的话都能说出来,可见为了儒门进入权力中心,他们已经不惜数典忘祖。”
李晔不置可否:“这毕竟是乱世。乱世总会有些改变。”
宋娇稍作沉吟:“若是儒门没有选择你呢?”
李晔淡淡道:“儒门有没有选择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有没有选择朱温。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今日之朱温,已经跟黄巢之乱时完全不同。马上就要跟朱温交手,我得摸清他的底细。”
宋娇问:“你如何得知?”
李晔道:“若是儒门也选择了朱温,崔克礼就会敞开平卢大门,迎接朱温入境。”
宋娇怔了怔:“崔克礼可是你舅舅!崔家当真会如此?”
李晔呵呵笑了一声:“江山面前,连父子都能相残,何曾有过亲情容身之地?”
宋娇沉声道:“所以你这是在赌!”
李晔道:“赌注就是平卢。”
宋娇声音渐寒:“平卢可是你的根基之地!”
李晔道:“与摸清儒门的选择布局相比,平卢五州之地,并非不可放上赌桌。”
宋娇哑然。
李晔的目光渐渐变得如锋刃般锐利:“这就是天下大争!”
受他影响,宋娇眼中也有了杀气:“所以河东必须要拿下,绝不容有失!”
......
愿意将平卢放上赌桌,不代表就要舍弃它,要不然李晔也不会派上官倾城率军回援。就算崔克礼打开了青州城大门,上官倾城带两万余精骑,配合妖族修士,也足以守住平卢西面二州,撑到李晔领军回援。
扫荡河东各州的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大军还没从太原城开拔,李晔就收到了几个州主动递交的降书。
其实也不是降书,因为这些州的刺史,无不自称大唐忠臣。
他们在表书中对李晔歌功颂德,盛赞李晔赶跑李克用这狼子野心之辈,解河东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壮举,并自我辩解他们从来都没有从贼的意思......
李晔当然知道,这些刺史是怕他治他们的罪,所以眼见李克用大势已去,便争先恐后来表忠心。
这也是李晔之前诸番布置的功效。
早先攻打沁州时,他对刺史以礼相待,也没有怪罪沁州官员,但是在攻打汾州的时候,态度就严厉了许多。战后借着汾州刺史不迎王师的由头,将他们收押,准备送往长安请朝廷治罪。
但是追根揭底,一切还是因为李晔现在的威势如日中天,扫荡河东已成定局,这些刺史若不赶紧表书示忠,就只有官位不保,性命难全的下场。
事情如此顺利,李晔也感到欣喜。能少一些战事,将士就少一些伤亡,钱粮军械也能节省一些,毕竟接下来还要对付朱温。
河东未被攻占的州县,在接下来几日中降了大半,形势一片大好。李晔也懒得跟这些刺史多言,一律不问罪过。原本准备出击这些地方的将士,自然不必再出动。
这倒是让康承乾、薛威等人大呼遗憾。
毕竟他们都看得出来,若是出战这些州县,战事并不会艰难。而一旦攻占了城池,就能趁机发一笔财。现在少了许多战事,他们也少了洗劫钱财的机会。
钱财收入注定是会少了,但跟随王师讨逆的功名还在,战后必定加官进爵,康承乾等人也不至于生出什么怨言。
当然,也不是所有河东州县,都望风而降了,代州就是其中之一。原因再简单不过,李克用带着数千兵马逃到了这里,控制了城池。
......
数日后,李晔处理好各种政务军务,正待北行时,有人在夜里找到了他。
飞鸿大士。
李晔在窗前的书案上审阅完最后一份公文,正放下玉笔抬起头来,透过窗台便看到了隔着一个院子,站在殿宇屋顶上的飞鸿大士。
窗棂限制了李晔的视野宽度,却也勾画出一副意境完整的构图。
明净的圆月正落在轮廓宽广的飞檐上,瓦片上洒满了凯凯白雪般的清辉,旁边的槐树枝繁叶茂,风声中传来韵律完整的莎莎轻响。
白衣白裙的飞鸿大士,安静站在飞檐翘起的一角,发脚在皓月前纷飞轻舞。她手里提着一个酒坛,也不知在彼处站了多久,久到跟月色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李晔这几日忙于俗务,倒是忽略了跟对方的约定。
“我马上就要返回佛域,你答应我的酒,却还没有请。”她说。
李晔有些失神。
他从未发现,原来飞鸿大士的身形也是那样纤瘦,单薄的好似一片会随风而逝的飘叶。
或许是圆月的衬托,或许是夜风的吹佛,或许已经到来的离别,某些从未发现的情绪,才在此刻浮上眉头,沉入心头。
原来真的有些人,就算不看脸,也可以让人体会到窒息的美。
李晔从书案后站起身,掠出窗台,落到飞檐上。
然而当他看到近在咫尺的这张脸,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这张脸固然肌如凝脂,五官完美到没有丁点儿瑕疵,精致的像是绝品瓷器,但这并不是原因。
曾今,他日夜面对这张脸四十年,却没有格外的触动。那是是因为,这张脸上的表情总是一成不变,哪怕她再美,哪怕这里面早就隐藏了江南小雨般的淡淡愁绪,他也不曾用心去体味。
而今夜,或许是清辉让羊脂般的肌肤有了异样光泽,才让她鲜活的看起来不再千篇一律。
但李晔知道,月光并不是原因,此刻飞鸿大士的脸上,的确别有言语。
飞鸿大士将手里的酒坛递给不无尴尬的李晔,动作轻缓,声音同样如此,但听起来却有些不一样,因为她脸上浮现了一缕明动的笑容:“当你想要喝酒的时候,并不会特别在意酒是谁买来的。”
两人在飞檐上并排坐下,飞鸿大士拿出羊脂玉净瓶,两人先喝了一轮。
即便还不够格被称为酒鬼,李晔却也是好酒之人,然而此刻佳酿入吼,他却失败的没有品出什么滋味来。大抵烈酒确实径直入吼了,都没有在舌尖停留。
承接着飞鸿大士方才那句话,李晔苦笑道:“大抵只有一个人饮酒的时候太多,一个人饮酒的时间太长,才会在有合适酒伴的时候,便觉得欣喜,不会有心思去管其它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飞鸿大士望着明亮的圆月,声音悠远:“太多是多少,太久有多久?”
李晔低头默然片刻:“多到海水也可斗量,久到千年岁月从指尖溜走。”
飞鸿大士笑了笑,笑意莫名。
片刻后,她开口说话,声音轻飘飘的忽远忽近:“在万里之遥的西方天际,有一个地方叫作佛域。那里云遮雾绕金光边地,有着说不清的辉煌佛寺,随处可见的虔诚僧人。紫金花在雷池绽放,七色彩虹当天悬挂,那是世人倾羡的长生之所。但你知道,这里面唯独缺了什么吗?”
李晔灌了一口酒:“饮酒的人。”
“不错,饮酒的人。”飞鸿大士转过头来,那双分外清澈却深不见底的眸子,在此刻却潭水清浅,以至于其中蕴含的意味是如此易懂:“那你可知,这里面最多的是什么?”
李晔转头凝望着眼前这张绝美的脸,忽然发现自己心跳的节奏有些紊乱,这让他感到一阵荒诞,但到了嘴边的答案,却还是脱口而出:“孤独。”
“是的,孤独。”飞鸿大士嘴角的笑意已经快要从酒窝里溢出来,约莫是察觉到李晔的窘迫,她没有再凝实对方,收起目光重新看向远方:“那你可知,其实比起永无休止的枯燥、乏味、无趣,孤独也是一种生动而珍贵的东西?至少,它能让人感受到些许生命力。”
李晔默然。
他忽然发现,在面对李岘与飞鸿大士时,特别是在两人吐露心声的时候,他常常只能默然以对。
他已经两世为人,算得上是阅历不浅,但此刻也只能承认,面对有些厚重的情怀,在千万年的岁月面前,他还有太多未曾深味的情愫。
王府地势够高,足以俯瞰大半个太原城。从两人坐着的方位看去,月色下的太原城,街坊整齐如棋盘,长夜未央的时刻,数不清的窗户里透出昏黄的光亮,好似夏夜萤火。
从飞鸿大士齿间吐出的音节,夹带着她淡淡的体温,动人心弦:“当年,离开尘世飞升仙界的时候,对世间繁华弃若蔽履,以为到了白云之上,就有数不清美过海市蜃楼的好景色。”
“然而长视久生,千万年以降,才在索然无味中明白,万家灯火才是天地间最美的风景,因为里面总有那么多温情。这才醒悟,原来三千大道,真谛就在这萤火深处,所谓证道成仙俯瞰苍生,不过是修士狂妄自大编织的幻梦。”
“起初我以为自己勘破红尘,再不会为情所动,无牵无挂无拘无束,终于得到解脱,拥有了真正的逍遥自在。我也确曾逍遥千载。然而千年以后,蓦然回首,才发现我已经活成一尊雕像,寺庙里被供奉在香案前,威严木然的雕像。”
“那个时候,我才惊觉,原来没有心动的岁月,跟一潭死水毫无差别,了无生气带来的,就真的再无眷念。没有眷念,不惧死亡,随时可以离开此界,无论是湮没还是重生都不再在乎,这就是修士的逍遥自在?”
“于是我看向其他人,那些菩萨金刚,我原本以为会看到相似的落寞,却惊讶的发现,他们早已投身到争权夺利的漩涡中,为了修炼资源,为了地位提升而面目狰狞,浑然忘我。这跟凡尘俗人,被他们俯视的人间富人、权贵、官吏,又还有什么区别?这就是心向大道的仙人?难道这就是大道?”
“从那时起,羊脂玉净瓶里,便装满了饮之不尽的烈酒。”
“千万年过去了,我还是喜欢明月映秋风、桃花落百里的凡尘美景,街巷井然、万家灯火的默默温情。因为那里曾有一颗不木然、会心动的心,鲜活明动可以喜怒哀乐的心,历经万年岁月也不会觉得乏味的心。我亲手埋葬的......那颗心。”
言至此处,飞鸿大士终于停了下来,她举着玉净瓶仰头痛饮。
酒水成股溢出,洒满了胸襟。
李晔只能陪她同饮。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奋斗在成仙的路上,有着朝不保夕的压迫力。为了生存苦苦挣扎,普通的犹如一介凡人。
飞鸿大士那个高度的愁绪,他可以感同身受一些,却到底不曾真正体会。与其妄加评判,说些无关痛痒的宽慰之词,不如一起饮尽坛中烈酒。
那样的话,至少此刻,她是被理解的,不是孤独的。
“我就要回佛域了。”放下玉净瓶,飞鸿大士二度说了这句话。
今夜她的确很不一样,或许她的假面已经被摘下,或许本就没有假面,只有一具枯死的灵魂。而现在灵魂里进入了一缕生机,所以她活了过来,连说话的时候,惆怅也如此明显,触手可及。
她转头,再次凝望着李晔。
她就那么看着他,眼眸里如有满山盛开的杜鹃花,美则美矣,却也有杜鹃啼血的哀愁残忍。片刻之后,她的朱唇、酒窝、眼角里,都有了笑意。
她认真而不失俏皮地说道:“大唐广明二年四月初八,亥时将尽的这一刻,你跟我一起,坐在飞檐上饮酒。共赏明月同沐清风,面前有万家灯火。因为你我会记得这一刻。从现在开始你我就是朋友,至少曾今是,你改变不了,因为亥时已经过去了。”
这番话让李晔愣在那里,怔怔看着对方。
与千万年的岁月相比,这一刻是如此短暂。
然而那又如何呢,比起在悬崖上被展览千年的无味,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的放肆,本就会被铭记的更久。因为后者会被时时回味。
飞鸿大士脸上鲜灵的笑容并没有持续多久,她重新坐好,又开始饮酒。
就像无涯的大海里,再好看的浪花都只是短暂一瞬,一切到底都会重归平静。
许久,她放下酒瓶,轻声说:“有些东西,那些人那些事,当你注定要失去,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你能够做什么呢?”
李晔看着她的侧脸,轮廓分明青丝纷飞的侧脸,重重地说道:“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