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作者:
鹿灵 更新:2023-04-21 19:50 字数:3390
阮音书:“……”
没过多久是阮音书生日,她提前收到了李初瓷寄来的礼物。
是某牌子一块挺有名的腮红,红中偏粉,带细闪。
收到之后,李初瓷让她赶紧试试,看看她喜不喜欢。
阮音书在脸颊上试过之后,觉得颜色挺漂亮,又翻过背面习惯性地看了看色号,一串英文印出:asm。
她以为自己眼花了,定睛仔细看了一眼,感觉受到了某种震撼。
【这个牌子……色号名称是这样的吗?】她问李初瓷。
李初瓷发来一串大笑的表情包:【是啊,你不知道吗,nars的名字一直很露骨。】阮音书:【这也太……】
李初瓷又发过来一张图:【你看它别的腮红名,也是一样惹人遐想。】她靠在沙发里跟李初瓷就这个名字展开了讨论,因为太过震撼,完全陷入讨论的世界中。
程迟本来在看资料,但见她看得太过投入,就靠过去看了一眼聊天对话,还有腮红的背面。
这一看,程迟轻轻蹙了蹙眉,以为自己记错单词了,还特意重搜了一次。
没看错,asm。
高。潮的意思。
……
程迟手撑在她身侧:“你买这种东西干什么?”
阮音书吓了一跳,赶紧把腮红背面握在手里:“不、不是我买的,初瓷送我的。”
她赧得手心滚烫,话都不好意思说了。
居然让程迟发现她用这种名字的腮红……
程迟似乎也挺大开眼界:“怎么起这种名字?”
阮音书皱皱鼻尖:“我哪知道……”
这个问题她也才刚问过李初瓷,李初瓷此刻正好弹来回复:【可能他们设计师眼里,asm就是这种颜色吧。】程迟瞟了一眼,施施然坐上沙发:“谁说的?”
不久前的场景弥漫上脑海,女孩儿缱绻氲着水雾的眼睫,沾着泪意的眼尾,以及颊边晕开的酡红,似水墨画点染开的海棠,贴着鬓角一路绽开。
阮音书没懂他在说什么:“啊?”
“谁说你……”程迟顿了一下,“是这种颜色的?”
她怔了一下,忽然意识到他在说什么,霎时间像个刚从沸水中捞出的红虾子,弯着身子一下跳开:“你在想什么啊?!”
程少爷似乎还有言要发:“你……唔……”
阮音书急忙俯身捂住他嘴唇,热得像刚从桑拿房里蒸出来:“够了,够了,别说了程迟……!”
捂了半天,以为把他要说的话捂了回去,阮音书缓缓地松开手,还没来得及歇一口气——
某人枕着手臂眯了眯眼。
“你比这个好看多了。”
过了会,似是回位一番,他又舔舔唇角补充一句,神色认真:“是真的。”
“……”
第74章 抱回家
时间说快倒也过得真是快,余下的两年时间,保研的阮音书忙的无外乎就是那些:读些文学书、写点品鉴以及各种论文。
导师定时会开一次读书会,也经常录用阮音书写的那些东西,发在学校官网或是微信微博里。
学校公众号的阅读量大,加上她写的又精炼,所以她的文章经常被转载,还有的转上了报刊杂志。
后来跟着导师,她慢慢也接到了一些采访,还有中小型的讲座。
如果不出意外,硕博连读之后,她应该会留在a大当老师。
其实这是很适合她的一个职业,轻松,薪资不错,更重要的是有意义,她也喜欢。
程迟的手术机器人研发也近了尾声,听他说成品还不错,也算是对得起他的心血了。
要知道他最忙的时候,在研究室连轴转了整整三天,三天加起来只睡了六个小时。
所有的研究部分结束,他负责的光学传感器也是完美适配,余下的任务就交给市场部去完成,程少爷也能给自己放个小假了。
程老头子离世前有遗嘱,也联系了律师,亲系分到的资产差不多。
但老头到底还是给自己最放心不下的孙子留了三套房子,包括一套别墅,还有一定的遗产。
程迟和程河达成协议,把之前那套房子转给程河后,还给了足额的赡养费,以保证只要程河不整出什么幺蛾子,可以平稳用到晚年。
所有该尽不该尽的义务都尽到,做完这些之后,程迟解开了自己和程河法律上的父子关系。
他终于获得了完整的自由,也逃离开令自己满身疮痍的原生家庭。
至此,他旧的人生结束,新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这两件大事一出,热衷于探寻各个渠道八卦的邓昊也很快得到了消息。
邓昊自然是喜不自胜地说要庆祝一下,找来了原来班上关系好的各位,一起去度假区玩一趟,费用由邓·爱凑热闹·小王子自掏腰包。
值得一提的是,邓昊没上大学,被赶去家里的公司做生意,但他改变不大,还是每天嘻嘻哈哈地到处凑热闹,上班跟逛商场似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用他自己比较文艺高雅点的说法就是,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可能哪天热着热着就回头是岸了呢。
度假区的游玩之旅定在周末,一行大约是十来个人,也算热闹。
先进去就是找房间放行李,阮音书和李初瓷一间,程迟和邓昊一间,结果定房间的时候别人都在骂邓昊。
“人家小情侣好好的,你说你干嘛要进去掺一脚,我要是程迟我早就打死你了。”
邓昊:“哦?打死我了谁请客呢?”
“……当我没说。”
这地方囊括的内容非常多,除了基本的泳池温泉汗蒸房等等,还有小型的音乐会和简单的音乐分享,报名就可以进去学一些你想学的乐器。
正式开玩之前,阮音书和程迟在一桌简单地做了个计划。
“我们要去泳池还是音乐会?你想去哪,”阮音书看着导览图,“不过还是要跟大家的节奏保持一致。”
程迟的心思显然不在这上面,他只是以手支颐,眼睑微垂:“你今晚不陪我。”
“是呀,”阮音书也在自说自的,“不过大家好像都想去学乐器看看。”
“没意思,无聊,”程少爷展望了接下来她可能不在自己身边的行程,提出了一个想法,“不如我们还是回家吧。”
阮音书:“你说什么胡话呢,诶,群里他们发消息了,我们可能还是要去乐器街那边看看。唔,初瓷说她要报钢琴的,邓昊说报吉他的,班长说想报二胡……你呢,你想报什么?”
程迟眯了眯眼:“我啊……”
阮音书眨了眨眼,眼底铺开明明晃晃的亮,催促,“嗯,你想报什么?”
程迟像是想到了什么,倏尔一笑,脑袋往后仰了仰,手托着揉了把碎发,声音懒洋洋的。
“想抱你回家。”
阮音书:“……”
无论程少爷多么不情愿,既定的行程是不会再改了,他只能乖乖留在这儿,而不能抱自己女朋友回家。
阮音书当然玩得高兴,毕竟和李初瓷这么久没见,平时都靠软件聊天,现在见了面,当然有说不完的话题。
后来男生有了自己玩的内容,女生们也去了别的地方,她和李初瓷弹了会儿钢琴,又去做了个spa,就到了晚餐时间。
两个人不约而同选择用烤肉解决温饱。
肉刺啦刺啦地烤着,她们从口红聊到包,又从包聊到工作,再兜兜转转又聊回了高中生涯。
学生时代的美好大约是青柠汽水,摇一摇,从玻璃瓶底哗啦啦涌起气泡,还有在舌尖爆炸的味道。
李初瓷伸手翻动纸上的培根:“对了,之前我们初中同学聚会,我碰到张牧之了。”
阮音书抬头看她。
大学是间改造屋,大部分女孩儿进了大学之后都会变好看不少,而初瓷的改变尤为明显。更重要的是,初瓷找到自己的兴趣爱好后明显自信了,气质也相应得到抬升。
她五官底子本身不差,好好打理之后,扔进人群里也能算个小出挑。
此刻说起张牧之的时候,她没有以前的沮丧和哀怜,颊边是笑着的,只是眼底不小心走漏了一点风声。
阮音书问:“怎么说?”
“也没怎么,就是见了几面吃过饭。”
“见了几面?聚会后你们怎么见的面?”
李初瓷说:“他约的我。”
阮音书愣了一下:“他主动约你了呀?”
“今天也是他送我来的,我原本打算自己搭车来。”
“什么意思,”阮音书好像领悟到了点什么:“他……后悔了吗?”
“不清楚,”李初瓷耸耸肩,“好像是。”
“那你怎么想的呢?”阮音书问她。
“我不知道,我说我想想。”初瓷推推眼镜,“毕竟我以为我们早就玩完了。”
两个人沉默地吃了会,阮音书想了很久,又问:“现在关键是,你还喜欢他吗?”
李初瓷戳戳鸡翅:“我倒是想忘,但哪那么容易就能忘。”
又说:“我在想……”
“嗯?”
“如果我真能看到他想重新追回我的诚意,我就和他试一试。”
谁让她这些年的念念不忘,终于听到了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