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作者:
烟秾 更新:2023-04-17 01:41 字数:6394
高国公府的一处院落里也栽种了不少木樨花,此时正是馥郁芬芳的时节,树下铺着一床毡毯,好几个丫鬟趴在树下捡着木樨花,花篮里已有一层浅浅的轻黄,煞是娇艳。
“大公子也不知道怎么了,竟然让咱们来捡木樨花。”一个丫鬟一边捡着花,一边低低抱怨:“都捡了两日了,还没让咱们歇手,弄得我现儿腰酸背痛。”
另一个丫鬟用手敲了敲腰:“没法子,大公子都吩咐下来了,咱们还能偷懒不成?”
“嘟嘟囔囔的说什么呢?大公子几年都没在府里头了,你们偷了好几年懒,现儿要你们做一点点事,就在这里抱怨个不停,你们是大小姐还是小夫人呢?”一个穿着翠绿色衣裳的大丫鬟走了过来,板着脸儿道:“再要是这般说个不休,莫要怨我去回禀了夫人,将你们这一拨儿全给换去小妇人的院子里去。”
“半夏姐姐,我们不敢了。”几个丫鬟见了来人,哥哥不敢说话,手下动作快了些,低着头不住的捡着木樨花。
高启的贴身丫鬟是白芷,早几年她被派出去跟着高启去寻医,可却没有跟着高启回来。小丫鬟们一直窃窃私语,听说白芷是早两年在滁州得了一场大病,高启便将她安顿在那里,没有让她再回高国公府,不少丫鬟都猜测白芷是不是已经过世了,只是大公子不愿意告诉她们而已。
“安福也没回来。”细心的丫鬟发现了蹊跷,不由得心中疑惑:“安福难道也生病了?”
有人窃窃私语:“莫非是安福与白芷私奔了不成?原先瞧着安福便喜欢白芷得紧。”
“可是白芷……”有人呶了呶嘴:“不是喜欢……”
众人心知肚明,谁也不再说话。
总之,高府里没有再见到白芷。
高大夫人早两年将自己的大丫鬟半夏拨到高启院子里,管着这帮小丫头子,白芷虽然没跟着回府,可高大夫人也没来挑选新的丫鬟来替补,半夏便成了这院子里唯一的大丫鬟,小丫鬟们见了她自然有些害怕。
半夏走了过去,瞧了瞧众人篮子里的木樨花,有些不甚满意:“快些捡了送进去,大公子等着急用呢。”
她也不知道高启要这些木樨花作甚,只见他拿了木樨花一篮篮的倒诶一个笑炉子里边,煮了许久以后再将里边的水倒出来,煮烂了的花也放到一旁晾着。有一次她忍不住问了高启一声:“大公子,你这究竟是在做什么?”
高启笑而不语,只是低头在做自己的事情,半夏见他不回答,也不再问,只是默默督促小丫鬟们将木樨花送了进来,就这样,一直弄了三日三夜,高启守着那炉子熬了三夜的木樨花汁,每晚到子时才歇息,第二日寅正时分便起来,到院子里收集木樨花上的露水。
忙了好几日,半夏才明白高启要做什么。
他拿了木樨花煮出来的汁液,去了京城最著名的七巧斋,请那边的师傅教自己,亲手做出了清香芬芳的木樨胭脂与口脂,打开那小小的瓷坛子,满屋清香,久久不散。
“大公子,那这些木樨花吶,该怎么办?”半夏指了指那些从炉子里倒出来的木樨花渣滓,铺在一张水竹席上,差不多有整整一席。
“我拿了还有别的用处,你只要替我拿出去晒干便是。”高启捧着几个小小的瓷坛,眉开眼笑,明日便能见着她了,自己要将这些木樨花的胭脂口子送给她,每日梳妆的时候,她便能闻到自己最喜欢的芬芳。
皇上强迫她喜欢牡丹,可是现在慕瑛已经回府,该要继续喜欢她所喜欢的东西。
高启望着那只锦缎包好的木盒,欣慰的笑了。
里边有木樨胭脂口脂各六坛,想来足足可以用上一年,他亲手做的东西会每日陪在她身边,就如他就在她身边一般。
第二日秋高气爽,蔚蓝的天空一碧如洗,不时有大雁从空中排着人字形队伍飞过,翅膀扇动间,已经去了很远,只见到黑黑的几点隐隐在白云里穿过。
太原王府别院素日里是一片宁静,太原王不来别院的时候,院子里空落落的,只有几个护院和看门人,而今日忽然就热闹了起来,一大早,赫连毓便坐车过来了,车后还跟了一群丫鬟婆子,守门的见了赶紧将门打开:“王爷安好。”
赫连毓朝他们微微一笑,点了点头:“今日别院会有客人过来,高国公府的大公子,大司马府的二公子与他们家两位小姐,记得要客气些。”
两个守门的赶紧应承下来:“王爷请放心,我们两人定然会好生迎他们进来。”
望着那紫色的锦衣华服慢慢往里边去了,一个门房笑道:“咱们的王爷,可真是谦恭有礼,没有半分骄气,就是见了咱们,也是点头微笑。”
“可不是吗?换了别的王爷,谁会对一个看门的这般态度?”另外一个门房不住点头感叹:“这般谦和的达官贵人,我还就只见过咱们王爷一个,也是太后娘娘教得好,故此王爷才会这般温良如玉。”
“可不是,这儿子总是随着父母的,皇上驾崩得早,不都是靠着太后娘娘一力辅政?我听着他们说,太后娘娘真是大虞少有的明后!她全心全意辅佐着咱们的皇上,哪怕不是自己亲生的都那般尽心,都说太后娘娘对皇上好,胜过了对自己的儿子太原王吶!”
“唉,也正是有这样好的太后娘娘,我大虞才会国力强盛啊!”同伙点了点头,瞬间脸上又有忧戚之色:“只不过现儿皇上却是越来越……”
“莫论国事!莫论国事!”另外一个门房有些惊慌,四处警觉的看了看,就见道路尽头那处有黄沙隐隐:“是不是来客人了?”
慢慢的,一辆马车从路的那边驶了过来,不多时,已经能见到马车上系着的黄金铃铛,正在随着风不住的晃动,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第 139 章 何悟不成匹(三)
“阿姐,我们去看那水榭去。”才一下车,慕微便有些按捺不住:“我要看毓哥哥说的江南风格是什么样儿,再好看,还能比过我们府上的?”
慕瑛浅浅一笑:“微儿,咱们怎么着也得先去见过主人罢?”
慕坤在一旁附和:“微儿,你可不能这般由着性子来,今年你也八岁了呢。”
“二哥,没也只比我年长两岁好不好?”慕微朝慕坤皱了皱鼻子:“怎么就跟小大人一般的来说我了呢?”
“年长两岁也是个长字,没见咱们大哥,九岁的时候就已经被父亲送去军营历练了?”慕坤伸手拉住了慕微:“今儿你跟二哥出来玩,二哥可要时时提醒你注意身份,你可是大司马府的小姐,不是寻常村姑,总得顾及规矩礼仪。”
见着慕坤那一本正经的模样,慕瑛忍不住想笑,自己这二弟,实在是有些迂腐,他自小便勤奋修习儒家之术,到了这十岁上头,便跟老夫子一般了,时时刻刻将那句话挂在嘴边“凡事都要合礼制,不合礼制之事千万不要去做。”
慕微在府中极为受宠,性子活泼些,已经被慕坤念叨了不知多少回:“微儿,须得注意你的言行举止,需知你是大司马府的二小姐!”
“大司马府的二小姐又如何?难道大司马府家的二小姐就要不说不笑了?”慕微总爱睁着大眼睛反驳他:“二哥,像你这般讲究,以后微儿就干脆闷死在府中算了。”
慕瑛很担心,慕坤有时候不知变通,太死板了,以后也不知道他的生活里会不会若干亮色,否则总是这般老学究的心态,免不得没有太多乐趣。
赫连毓听说慕家三兄妹已经来了,赶忙迎了出来:“瑛姐姐,坤弟,微儿,你们来拿得可真早。”
慕微嘻嘻一笑:“毓哥哥,就等你带我去看水榭呢。”
“好。”赫连毓朝她温厚的笑了笑:“这就带你去。”
慕瑛站在那里,看着赫连毓与慕微交谈,心里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从他们两人身上好像看到了昔日自己的影子。
那时候自己站在木樨花下,高启也是用这种宠溺的眼神看着自己,也是那般温柔宽厚,神情专注。她不免一惊,莫非赫连毓……她默默的望着走在前边的两人,不免有些渐渐的有了些担心。
汉人的礼制是男女七岁不同席,微儿已经八岁了,可却没一点儿遵循这男女之别,每次与赫连毓在一处,两人有时候会走得很近,中间走着的丫鬟都被挤到一旁去,慕瑛仔细观察过,倒也不是慕微不守礼,多半是赫连毓往慕微这边靠,中间那个丫鬟肯定是不敢得罪王爷的,默默让开以后,赫连毓便很自然的站在了慕微身边。
若是赫连毓真的心悦慕微,那倒也不失是一件好事,他们青梅竹马的长大,互相了解,等到以后慕微及笄以后能谈婚论嫁,两人亲事若成,定然会是佳偶天成。慕瑛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自嘲的想了想,长姐如母,自己现在动不动就在替弟弟妹妹盘算,真是不自觉就扮演了母亲的角色了。
“阿姐,你怎么落得这么后了?”慕微从前边转过头来,看了慕瑛一眼:“毓哥哥说,前边有片木樨花林,今年新移来几款名贵的木樨,你可以去木樨花那边看看。”
慕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朝慕微点了点头:“我已经闻到木樨花香了。”
八月木樨香,那馥郁芬芳从远处传来,丝丝沁人心脾,让人闻了只觉得全身都浸透了那种香气,被吸引得朝那香气之处慢慢走了过去。
别院里有一处木樨林,栽种的都是各种珍贵的木樨花,慕瑛带着小筝走到木樨林边,见着那绿草如茵之上有一层浅浅的娇黄,被秋风一吹,落花乍起,就如飘起的花雾一般,在那一片朦朦胧胧里,有一个穿着白色衣裳的人临风玉立。
慕瑛的心忍不住砰砰乱跳起来。
几年了,有几年未见到他,今日忽然出现在眼前,由不得让她心慌意乱。
还是那般面如冠玉,还是那般温情脉脉,他的一双星眸灿灿,就如天边的星辉落在湖水里,荡漾的粼粼波光将星辉摇碎,千万片精光莹莹,让人几乎不敢直视。
小筝会意的停住了脚,没有再往前边去,只站在离慕瑛不远之处,微笑的看着那白衣男子朝慕瑛缓缓走来。
大小姐终于与高大公子重逢了,小筝仔细打量着高启,只觉得他神采翩翩,比两年前更胜,出落得芝兰玉树一般,世间无双。
“阿瑛。”
这两个字吐出来,就如打开了记忆的匣子,往事就如被珍藏在匣子里的碎片,随着那盖子被揭开,纷纷扬扬的飞了出来,眼前似乎有一群翩翩舞蝶,上下纷飞在那一片木樨花雾间。
慕瑛怔怔的望着高启,喃喃应了一声:“阿启,你回来了。”
“是,我回来了。”高启走上前两步,到了慕瑛面前:“阿瑛,我终于又见到了你。”
“阿启,你的病治好了?”慕瑛上上下下打量了高启一番,觉得他丰神俊逸,完全没有一丝不妥当的神色,心中也替他欢喜:“真是好,总算是大安了。”
高启深深的注视着慕瑛,好半日都没说话,他在青州梁州这几年,隐姓埋名,外边的事情都是安福与安庆并高太后派去的一个心腹管事,他只是在幕后操控——毕竟练兵这些事,还得他自己亲力亲为。
这么多年来他一个人独在异乡,静下来的时候便默默的想她,已经将她的模样揣摩了千百遍,她的一颦一笑,她的眼神,她上扬的嘴角,无不清晰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可这都只是他自己的想象而已,揣摩了千百遍,心底默默呼唤那个名字千百遍,终于今日见到了寻她,又再一次见到了那张让他魂牵梦萦的脸孔。
“阿瑛,你在担心我吗?你放心,我已经全好了。”听到慕瑛的问话,一瞬间,他所受的折磨痛苦都不翼而飞,那些孤寂清冷的日子也不显得那么痛苦,他望着慕瑛,嘴角露出了笑容:“阿瑛,这些年我独自在外寻访名医,有时候特别绝望,因着我不知道我的病什么时候才能好,什么时候才能回京城与家人团聚,可每次在我绝望的时候,你的面容总在我脑子里出现,你总是带着笑容,仿佛在鼓励我,要我好好的活下去,要我能平平安安的回来见你。”
他不能说出他究竟受过多少苦,看起来招募兵马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其中苦楚只有他知道,为了能培养兵士们的吃苦耐劳,他每半年都要亲自带领那些招募来的兵士进深山老林进行操练,要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困难进行应对。
例如说没水缺粮,比方说有疾病流行,又比如说有兵士叛逃,通风报信引来围剿的追兵,猪种可能,他都要提前想到,让兵士们做到应急有术,期间他曾经真的染了急症,差点死去,全身高热,昏迷不醒,还是多亏了一位山里的老猎户帮他寻来一种药效奇佳的草药,熬了汤药给他喝,这才挽回一条命。
他曾以为栽也见不到她,可经过挣扎,他最终回来了,就这样站在她的面前,贪婪的看着她如花般娇媚的容颜,听着她娇柔的声音,闻着她身上传来的淡淡馨香。在这一刻,他忽然觉得以前吃的苦都算不了什么,见到了她,以前的种种都随风而去,他的眼中,只有她。
高启的眼神灼灼,让慕瑛有些羞涩,在他的注视下,她慢慢低下头去,心中不住回味着高启方才说的话,不免有一丝丝颤动。
她昨日已经想过与高启见面的种种,可万万没有想到是这般忽然,而去也万万没有想到高启竟然这般直抒胸臆。他的话就如清泉,从她的心间流过,荡涤着蒙在那里的尘埃,一瞬间,仿佛心如明镜台,栽也不见半分阴影。
只是,那明镜一般的面上,有一张脸孔闪过。
不是眼前的高启,不是。
慕瑛极力压住了心中的惊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不是已经做好决定要远离皇宫?她不愿意再进宫,陪着他玩那无味的游戏,她只想好好的,静静的享受着属于她的生活——在似水流年里,她需要的是一个真心真意对她,心无旁骛的男子,他们能彼此交换一颗真心,没有虚以委蛇,没有太多计较,也不会让她置身于险境。
或许高启是个不错的选择。
曾经,为了灵慧公主,慕瑛决定要放弃高启,可现在她已经与南燕太子定下亲事,已经再也不会与高启有半分纠缠。倘若高启在她及笄后求亲,慕瑛觉得,这不失是一桩适合自己的好姻缘。
即便她喜欢那个人胜过高启,可她却愿意去学会移情。
投之以琼瑶,报之以桃李,高启对她这般好,她也要学会回报。
“阿瑛,我知你喜欢木樨,这些日子我跟着七巧斋的师傅学会了做胭脂与口脂,亲手给你做了木樨花的胭脂口脂,放在大堂那边,等会我给你。”高启的声音似乎从很远之处飘了过来,渺渺茫茫,显得那般不真实。
“好。”她轻飘飘的吐了一句话,才说完,便觉全身软弱无力,好像再也支撑不住自己。
从今以后,她便要将那朵牡丹花埋藏在心底,再也不让它在自己面前绽放。
☆、第 140 章 何悟不成匹(四)
十月已经有些微冷,木樨已经开残,枝头唯有零星的花朵,稀稀拉拉的点缀着那一片深绿色,园中的小径上铺满了落叶,不住的随着秋风上下飘飞。
一大清早,慕府的各处园子里便有了动静,丫鬟们端着盆儿走出走进的,脚步声杂沓,在人耳边沙沙作响,那些尚在睡梦里的人也被惊了醒来。
慕瑛坐在床榻之上,身上披着一件衣裳,一双手放在被子里,一颗心忽然有些忐忑。
今日是她及笄。
及笄对于每一个女子来说,都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日子,因着到了这一日,便意味着她已经成年,可以谈婚论嫁。
大司马府家的大小姐成亲,自然有不少人关注,慕府早早儿就已经将请柬发了出去,邀了京城里的贵妇贵女们前来观礼,当然,还有一部分京中的青年才俊。
慕瑛心里知道得很清楚,慕老夫人这般做,实际上是想要看看各府的公子,可有门当户对又看得上眼的——不少人家都是利用这及笄盛宴的机会,替自家女儿好生挑选,可慕瑛觉得,慕老夫人只怕并不是一心为了她的将来,而是想看看怎么样才能最大的收益。
“大小姐,小筝服侍你洗漱。”小筝端着水盆进来,笑嘻嘻的走到了床边,伸手将被子揭开:“今日可不能赖床,还得去给老夫人与公主请安以后才能回屋穿礼服呢。”
每日的晨昏定省倒也不算什么,可穿及笄礼服确实是一件大事,及笄礼服不比一般的衣裳,一共有五层,里里外外穿下来,精心打理,差不多要一刻钟。
慕瑛浅浅一笑:“我自然知道。”
小筝服侍着慕瑛漱口净面,接下来替她描眉画面整理妆容,拿着眉黛替慕瑛轻轻的画着,她发出了由衷的赞美之声:“大小姐真是好看,若小筝是个男子,也会想要娶你。”
“瞧你这般疯疯癫癫的,都在说些什么。”慕瑛脸上一热,没想到小筝竟然将这个娶字挂在了嘴边。
“大小姐,小筝虽然是在开玩笑,可也是真心话,今日来参加及笄盛宴的那些公子们见着大小姐这般姿容,又会有谁不爱慕?”小筝替慕瑛画完眉,停下手,仔细的看着她的妆容,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只不过,小筝觉得,那些人里,没有一个比得上高大公子。”